創業投資企業是什麼

  創業投資企業的概念出自《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它是指在我國境內註冊設立的,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在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企業組織。

  創業投資企業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有一定區別的。在組織形式上,創業投資企業可以採用公司制和法律允許的其他企業形式,比如合夥制或合作制的中外合作企業,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但可以是公司制、有限合夥制,還可以是以信託為典型代表的契約制。

  著名創業投資企業

  IDG技術創業投資基金***最早引入中國的VC,也是迄今國內投資案例最多的VC,成功投資過騰訊,搜狐等公司*** 投資領域:軟體產業電信通訊 資訊電子 半導體晶片 IT服務 網路設施 生物科技 保健養生

  軟銀中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日本孫正義資本,投資過阿里巴巴,盛大等公司*** 投資領域:IT服務 軟體產業 半導體晶片 電信通訊 硬體產業 網路產業

  紀銀創投投資領域:新興農業 高科技 新材料 新能源領域

  凱雷投資集團***美國著名PE,投資太平洋保險集團,徐工集團*** 投資領域:IT服務 軟體產業 電信通訊 網路產業 資訊電子 半導體晶片

  紅杉資本中國基金 ***美國著名網際網路投資機構,投資過甲骨文,思科等公司***

  高盛亞洲***著名券商,引領世界IPO潮流,投資雙彙集團等***

  摩根士丹利***世界著名財團,投資蒙牛等***

  金誠資本***投資房地產、新能源、化工等***

  美國華平投資集團***投資哈藥集團,國美電器等公司***

  鼎暉資本***投資過南孚電池,蒙牛等企業***

  聯想投資有限公司***國內著名資本*** 投資領域:軟體產業 IT服務 半導體晶片 網路設施 網路產業 電信通訊

  浙江浙商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民企*** 投資領域:關注***但不限於***電子資訊、環保、醫藥化工、新能源、文化教育、生物科技、新媒體等行業及傳統行業產生重大變革的優秀中小型企業。

  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規範其投資運作,鼓勵其投資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投資企業,係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設立的主要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

  前款所稱創業投資,係指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前款所稱創業企業,係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設立的處於建立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經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

  第三條 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凡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式的創業投資企業,應當接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完成備案程式的創業投資企業,不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監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第四條 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部門分國務院管理部門和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兩級。國務院管理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級***含副省級城市***管理部門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報國務院管理部門備案後履行相應的備案管理職責,並在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業務上接受國務院管理部門的指導。

  第五條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符合相關條件,可以享受本辦法給予創業投資企業的相關政策扶持。

  延伸閱讀: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從投資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權投資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併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