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專案融資方式

  進入新世紀,我國的經濟和城市化水平快速發展使得我國人民對公共基礎設施的需求日益高漲。為了滿足我國的公共基礎設施專案的建設資金需求,我國採用BOT專案融資模式來解決這一問題。現在請欣賞小編帶來的。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

  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專案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專案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專案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週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

  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專案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係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

  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係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專案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專案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注:這裡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籤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四種融資的方式是銀行信用證

  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

  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專案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專案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專案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專案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六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

  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專案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七種融資方式就是對衝資金

  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衝資金。

  第八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

  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

  公益專案融資的主要種類

  一、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

  無追索權***No-recourse***的專案融資

  無追索的專案融資也稱為純粹的專案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專案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專案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專案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專案的主辦人追索。

  無追索權專案融資在操作規則上具有以下特點:

  1、專案貸款人對專案發起人的其他專案資產沒有任何要求權,只能依靠該專案的現金流量償還。

  2、專案發起人利用該專案產生的現金流量的能力是專案融資的信用基礎。

  3、當專案風險的分配不被專案貸款人所接受時,由第三方當事人提供信用擔保將是十分必要的。

  4、該專案融資一般建立在可預見的政治與法律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基礎之上。

  二、有限追索權專案的融資

  有限追索權***Limited-recourse***專案的融資

  除了以貸款專案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專案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專案融資。

  公益專案融資的主要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專案融資主要依賴專案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專案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專案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專案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專案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專案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專案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專案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專案論專案,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專案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專案融資完全依賴專案未來的經濟強度。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專案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專案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援分配到專案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專案風險。如要求專案“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援。

  5.專案融資程式的複雜性

  專案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檔案也多,其融資程式比傳統融資複雜。且前期費用佔融資總額的比例與專案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專案融資雖比傳統融資方式複雜,但可以達到傳統融資方式實現不了的目標。

  一是有限追索的條款保證了專案投資者在專案失敗時,不至於危機投資方其他的財產;

  二是在國家和政府建設專案中,對於“看好”的大型建設專案,政府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

  三是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外合資投資專案,特別是對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其他業務與專案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專案風險或國家風險。

  可見,專案融資作為新的融資方式,對於大型建設專案,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資金密集型的專案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