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註冊商標和公司註冊區別

  個人註冊商標與公司的註冊商標,有什麼區別嗎?怎麼註冊商標呢?看完小編整理的個人商標註冊與公司商標註冊的區別後你就會明白!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個人商標註冊與公司商標註冊的區別

  個人商標註冊和公司商標註冊的區別,一般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商標註冊申請時提供的材料不同:公司提供的是營業執照副本和對應的公章,個人提供的是個體執照和法人身份證;

  2、商標歸屬權:一個歸公司所有,一個歸個人所有;

  3、 商標註冊後穩定性不同:以後公司變更,商標要相應做變更,而個人的身份證一般是不變的,相對穩定;

  4、商標所有權支配不同:個人註冊許可權比較集中,公司註冊要由公司決定商標的使用情況。注:不管是公司註冊還是個人註冊,商標註冊完成後都可以進行轉讓。

  5、個體戶申請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 商標註冊申請;個人合夥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檔案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共同提出 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的商品服務類別必須是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

  申請商標註冊的步驟

  必經程式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註冊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好申請檔案報送到期商標局後,當天就可以取得商標局的報送清單回執,清單回執上面有商標局通過中心的“收訖”章及收文日期,證明商標局已收到相關的申請檔案了。清單回執一般不能給客戶原件,只能給影印件,因為清單回執原件是代理公司用來跟商標局進行帳務對帳用的。

  第二階段:自商標局收到申請檔案之日起1-3個月左右的時間發《受理通知書》,收到《受理通知書》即證明申請檔案已通過了商標局的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每一個商標申請的受理通知書上都有一個申請號,實質審查必須排號按順序進行,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提前。

  第三階段:受理通知書後約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時間實質審查完畢,通過實質審查的由商標局釋出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三個月。

  第四階段:初步審定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由商標局發註冊公告,註冊公告即證明了該商標已被核准,商標申請人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


 

  第五階段:自發布註冊公告之日起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即可以取得商標註冊證。

  各階段用時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檔案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

  申請商標註冊要注意的問題

  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2007年2月起,我國商標局對自然人註冊商標申請進行限制***。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我國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餘種的商品和服務專案分為45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專案11個類。申請商標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範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於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

  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註冊商標和申請專利的重要性

  商標重在使用,因為它只是區別其他商品和服務的標誌。而專利重在獨佔,更能夠實現搶佔市場的可能。嚴格意義上說,如果別人沒有侵犯你的商標權,是不用依靠商標的手段去打擊競爭對手的***除了能夠從品牌塑造與產品質量上與對手進行較量和比較,但不是商標本身的功能***,然而專利可以。

  如果說一個企業只申請了商標,而沒有相關專利進行保護的話,那麼這個企業做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還很初級。別人照樣可以利用專利權擊垮你,不要說你生產的產品沒有技術含量,有一種專利權叫外觀設計專利,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外觀設計”的。我國的《專利法》實行的是先申請原則,沒有像商標那樣存在在先使用這一說法,也不對在先使用但沒有申請專利的產品或方法進行保護。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幾種性質的企業,由於不注意商標註冊或是專利申請的問題,而導致商標被他人註冊,專利受到侵害的後果。

  一、企業的產品為大眾性產品,與競爭對手的產品在同一層次,認為注不注商標都一樣,企業只要搞好服務就可以了。當企業搞好服務後,企業發展了,現在才發現自己賣的不僅是產品,還有服務,想把自己的服務品質與競爭對手區別開來,這才想將企業名稱註冊商標,可惜已被別人註冊了。

  二、企業剛成立時,規模小,片面地認為要不要商標無所謂,甚至認為企業名稱就是企業品牌,沒有必要在註冊商標。隨著企業壯大,才發現自己的企業名稱已經被別人註冊了商標,企業不得不重新另外註冊商標,以至於重新打造品牌。

  三、企業為貿易性***或代理公司***公司,銷售其它廠家的產品,例如,獨家代理公司,品牌代理商,等等非生產性公司,往往感覺沒有必要在打造自己品牌。但是,當企業發展到連鎖經營時,才發現自己的企業名稱已經被別人註冊了商標或者是企業用幾年的時間推廣別人***被代理的商品***的產品,在中止代理後,才發現在品牌戰略上為別人做了嫁衣,而忽視了本企業品牌的打造。

  四、企業初具規模,並且已經擁有註冊商標,甚至擁有10來個註冊商標,這時企業往往認為在商標註冊保護上已經到位了,可以放心了,然而在這個時候對企業來說往往是最危險的,因為,隨著企業壯大***商標知名度擴大***,榜名牌現象開始出現了,一些小企業開始圍繞成功企業的商標進行不正當競爭,他們也逐漸從前幾年的假冒商標中走出來,開始在合法的外衣下進行不正當競爭***通常所說的打擦邊球***。所以申請專利也是急切需要和必須要做的一件事。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以,想要對智慧財產權進行完備的保護,不能光是註冊商標或申請專利,要進行智慧財產權的整體保護,制定相關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