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期是多長時間

  商標的異議期大概需要多久?要多長時間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異議期的時間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異議期是多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註冊公告的前一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援。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宣告,並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申請注意什麼事項?

  1、通過銀行匯款繳納異議規費的,應將異議人留存的匯款單影印件連同異議申請書一併送交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書時,如果未收到匯款單影印件,商標局將向異議人寄發《繳費通知》。異議人應按照《繳費通知》繳納規費,並將留存的匯款單影印件連同《繳費通知》一併郵寄到商標局。

  2、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後,經過形式審查後,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如果是異議人自己提交的異議申請,商標局將直接給異議人寄發《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3、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於答辯程式。

  4、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

  5、由於紙質《商標公告》排版的技術原因,一般在異議期最後一個月提出的異議申請,《商標公告》中還有可能刊登被異議商標的註冊公告,因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刊發註冊公告的,撤銷原註冊公告,經異議裁定核准註冊的商標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標公告》刊登商標異議和異議裁定情況。

  6、由於異議人或被異議人的地址發生變化,商標局發出有關異議的通知,郵局無法投遞被退回,商標局將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標公告》上刊登送達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該檔案視為已經送達。

  商標侵權如何處罰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6*** 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於一萬元以下的***。最後,其商標侵權行為也就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為這類侵權行為可以具體分解為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為是假冒行為,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為。

  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異議期的時間,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