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國內公司怎麼做

  註冊國內的公司是我們都在做的事情,想要註冊一家國內的公司應該怎麼進行呢?註冊國內的公司有什麼方法嗎?這個問題由小編來為您解答!

  註冊國內公司流程

  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二、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三、申請上網印章

  注:準備好相應材料找專業刻章公司向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網印章申請。

  四、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五、辦理稅務登記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省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六、辦理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所選銀行提出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申請。

  2、待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可以簽署稅務代扣協議,找代理機構幫您代理記賬處理每月納稅申報,稅務做賬等。

  註冊國內公司要注意什麼

  一、注意註冊的時間點

  從實踐經驗總結來看公司越早註冊越好,理由是公司是一個法律主體,要用這個主體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眾號早點搶注保護,公眾號的所有人是不能轉讓的,不能用個人的形式註冊後再考慮轉讓給公司;招員工,像拉勾這樣的平臺,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申請賬號的,此外還有AppStore的申請、註冊商標申請等等。如果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對於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項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後才能上。因此時間點方面公司要越早註冊越好。

  二、注意字號的取名

  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中,已經對字號要求作了詳細的規定,對於字號的合規性建議考慮到以下幾點:

  ***1***如果公司是產品型的,公司的字號和產品名稱可以考慮不一樣,理由是公司很可能會做多款產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會公司轉型做其他產品的問題。

  ***2***如果要用產品品牌作為公司的名字,建議查一查註冊商標和域名還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net、都還在,如果已經被人囤起來了,要考慮是否能承受那個價。中文域名基本沒用,不要被賣域名的忽悠了。關於註冊商標的問題我會在“IP保護”的文章中詳細說明。

  ***3***公司字號是蠻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萬不要輕易變更,那樣成本很大,如果變更了公司名稱,會涉及到註冊商標、域名、著作權等各類事項的變更,消耗公司的內部資源。

  ***4***工商提交字號預稽核時,股東一定要和後續註冊時一致,要不然要作相關說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5***字號不等同於註冊商標,相同的字號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為單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請註冊公司,因此如果以字號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記得公司成立後要申請註冊商標。

  三、注意公司型別的選擇

  公司型別包括行業***經營特點***和組織形式,以下分別說明:

  ***1***儘量用互聯科技、資訊科技、網路科技、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作為行業特點。

  ***2***組織形式大家基本上選擇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議除非萬不得已,千萬別註冊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雖然股東比較簡單、省事,但是一旦註冊了一人有限公司,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一條就會增加很多工作量。當然如果公司要全資投資成立全資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組織形式。

  國內公司章程起草注意事項

  ***一***符合法律規定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東會通過後,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蓋章,然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章程的修改應遵循以下程式:首先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並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其次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其他股東;第三由股東會對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並製作股東會決議。關於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會決議作出後,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圍繞公司治理經營來起草

  我國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構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中,要將三大機構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以致發揮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機結合,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應規定明確、詳盡的股東會議事規則,使股東會的召集、表決、決議的制定、通過等系列問題有章可循。同時,應將股東、股東會的權利義務制定得詳盡並具有可操作性。

  應規範董事會的運作。規範董事會的運作,一是要明確董事會的權力範圍,尤其要使董事會和股東會之間權力配置明晰化;二是要規範董事任免規則、建立規範的董事資格,候選人推薦、評審、股東大會選舉、罷免等規則,同時明確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擔任;三是要建立健全董事會議事規則,包括對董事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數、議題的準備、表決方式、效力、代理、記錄、資訊披露等內容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四是要強調董事勤勉義務,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還要強調其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禁止董事越權、侵佔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便利損害公司利益等。

  應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不但要明確監事會、監事的權力、義務,還必須完善監事會構成及議事規則,更重要的是要明確監事會行使權力的途徑及保障,使監事會能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三***儘可能地完善章程內容

  由於法律規定往往過於原則,在實際運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將這些原則性的規定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規範、科學的公司章程會使公司及股東有章可循,避免股東之間發生糾紛。公司的股東和發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全,規定得明確詳細,以免產生歧義。

  法定記載事項必須予以載明。我國《公司法》第25條所規定的前十個方面的事項,都是公司得以設立和運營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項的遺漏,都會造成公司章程的無效,從而公司也就無法註冊登記。

  因此,在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時,要特別注意將章程規定的內容涵蓋所有必要記載事項。另外,關於這些必要記載事項的規定,還必須做到合法、真實、明確,內容不得與《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

  任意記載事項必須合理合法。章程內容是股東之間的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公司的章程應充分考慮公司自身情況,將可以考慮到的、易產生糾紛的情況規定清楚、詳細,對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夠具體的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