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註冊一個公司怎麼做

  想在廣州註冊公司現在應該是怎麼做的呢?廣州註冊公司的一般流程又是怎麼走的?小編為你帶來了“廣州註冊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廣州公司註冊需要什麼材料

  第一步: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並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第七步: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如何設立廣州新公司

  一、公司名稱預先核准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17條的規定,設立公司設立申請人材料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的預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1、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二、公司設立登記程式

  公司設立人首先應當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作為申請人。

  ***一***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8、公司住所證明;

  9、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二***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及其相關非貨幣財產的資產評估報告;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

  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其中,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對於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三、公司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由此可見,公司經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資格,進而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

  四、公司登記

  所謂公司登記,是指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法人團體資格確認的一種法律宣告,是一種公示和監督法律行為。公司登記在本質上仍屬公司設立行為,是公司設立這一系列行為的最後一個階段,而公司成立則是公司設立和公司登記的法律後果。

  擔任廣州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滿足什麼條件

  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必備條件

  我國《民法通則》第38條規定,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處於公司管理職權的核心地位,對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實施行為,行為的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體由誰擔任應當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條件

  公司法第146條規定了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幾種情形,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如果存在這些情形則不能擔任。《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進一步明確了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幾種情形,以下彙總介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准登記: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汙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廣州註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