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臺創新政策4個關鍵詞

  廈門出臺創新政策 4個關鍵詞是什麼?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相關資料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廈門出臺創新政策 4個關鍵詞

  【關鍵詞1】

  人才激勵

  全覆蓋、市場化獎勵標準 鼓勵企業給人才發高薪

  這次人才激勵政策的一大亮點在於全覆蓋、市場化的獎勵標準,即根據企業貢獻和人才等級,針對人才三年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分層次給予獎勵,其覆蓋面堪稱史上最廣。入選“千人計劃”、“百人計劃”、“雙百計劃”等市級以上各類引進人才計劃,全額返還。在經認定的市級總部企業任職一年以上,併入選“海納百川”人才計劃的技術領軍人才,返還50%。在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範區內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按人才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超過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15%的部分予以獎勵。而最具力度的是其中還規定,企業聘任年薪30萬元以上的中高階人才,只要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就可按人才工資薪金所得三年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獎勵,這實際上打破了傳統年齡、身份、職稱的限制,意味著只要企業肯給人才高薪,政府就會給人才提供相應獎勵,一方面增強了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間接降低了企業引才用才的成本。

  【關鍵詞2】

  創業扶持

  人才最高可獲95%的 科技成果轉化收益

  廈門擁有眾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事業單位重學術科研輕成果轉化的現象一直存在,對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激發某種程度上形成了制約。“人才政策新十八條”提出,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市場定價機制。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所得收益全部留歸單位分配,在對完成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激勵和報酬後,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不再上繳財政;建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入分配製度,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按最低60%、最高95%的比例用於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和團隊進行獎勵。這實際上是同時對科研單位和科研人才進行了獎勵,大大地提高了科研機構鼓勵人才從事科研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關鍵詞3】

  臺灣人才引進

  臺灣人才最高可獲150萬元補助

  對臺一直是廈門的特色,此次出臺的“人才政策新十八條”,在臺灣人才的引進和支援上也出臺了不少實實在在的優惠政策。比如,在原有“海納百川”臺灣特聘專家的基礎上,增設臺灣特聘專才,並分別給予最高150萬元、50萬元的補助,補助逐年發放,人才離開廈門就不再享受,相較以往政策顯得更加務實有效,對提高臺灣人才在廈工作的“粘性”也大有幫助。再比如,支援用人單位突破年齡、工作地、工作單位和工作方式限制,採取市場化方式柔性引進臺灣各類專業人才來廈服務,並根據人才個人薪酬總額20%,給予用人單位最高15萬元的獎勵,用於支付人才薪酬、獵頭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在兩岸青年人才交流方面,“人才政策新十八條”也規定,在市級以上重要青年創業比賽中獲獎的臺灣人才在廈創業,可給予三年內最高2000元/月的月租房補貼;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的企業接收臺籍應屆畢業生在廈實習,並簽訂三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為臺籍應屆畢業生申請實習補貼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補貼,並參照廈門生源畢業生職業見習補貼標準發放實習補貼。

  此外,“人才政策新十八條”還提出要鼓勵在廈臺灣人才參加廈門社會保險,積極籌辦面向臺灣人才子弟的國際學校,以及提出臺灣特聘專家、專才在廈購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至我市最高限額的4倍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對臺灣人才的重視以及兩岸一家親的觀念。

  【關鍵詞4】

  綜合保障

  自貿試驗區引進人才可享更多便利

  對於人才普遍關心的綜合保障配套問題,“人才政策新十八條”結合廈門自貿片區的特有優勢,同樣有所突破,如提出推動各區在人才集聚區周邊建設人才公寓,解決人才來廈暫時居住問題;進一步擴大自貿試驗區內臺資企業外國人長期居留許可證簽發範圍,對自貿試驗區內臺灣高層次人才團隊和外籍成員提供生活居留便利;支援自貿試驗區採取獵頭方式柔性引進建設專才、組建廈門自貿片區專家諮詢委員會和海外顧問團。成功引進的給予獵頭公司、獵頭機構10%的獵頭費用獎勵等。

  值得稱道的是,此次“人才政策新十八條”出臺,除列有政策條文外,還梳理出30項具體對外辦理事項,逐一明確了受理部門、辦理程式、責任處室***受理視窗***、***和受理地點,形成了《關於進一步激勵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具體政策辦理事項一覽表》,作為《措施》的附件一併釋出。這就使得政策落實不再是一紙空文,而成為實打實的具體舉措,符合條件的人才只要“按表索驥”,就能直接到受理視窗去申報相關人才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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