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付流程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車禍賠付辦理流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打122,報告交警。車輛有保險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召集當事人到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在收到認定書後10日內各方一致書面申請公安調解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調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機關申請調解、逾期申請、對事故認定、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 訴訟途徑解決

  1、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立案後,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鑑定的,向法院提交鑑定申請。

  5、鑑定結果出來後,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後,法庭開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交通事故賠償技巧

  一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出具證明材料。

  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二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三賠付規定之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四 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區域性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五賠付時間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