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一個小公司需要多少錢啊

  現在有不少人都會註冊一家小公司來做生意,但是註冊一家小的公司是需要多少錢的呢?如何註冊一家小公司?小編為你帶來了“註冊小公司的費用”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小公司註冊流程中需要的費用***僅參考***

  核名

  核名費***30元***但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費是50元,一般的核名都能夠在第二天拿到核准通知書,但是如果在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省名***從2011年1月1日起,冠省名的企業註冊資金不得少於200萬***一般需要5到7個工作日。***核名的時候一般準備3到5個名字,按照規定,同行業中有重名、馳名商標不予核准***。

  工商設立登記

  需要準備的資料是:核名通知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影印件、章程、股東會決議、產權影印件、租房協議。到工商局領一張企業登記設立表,按照格式填寫,加上所準備的資料交到受理視窗,如果受理之後一般在第二天就可以拿到營業執照了。在工商設立這塊,工商局收取的費用是按照註冊資金的萬分之八***一千萬以內***一千萬到一個億是萬分之四,一億以上不再收取註冊費。

  刻章

  拿到工商營業執照後就可以去刻章了,刻章比較簡單,只需要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因為是上網章,需要去公安局備案,這個刻章公司就可以代辦了,交了資料第二天就能夠拿到印章了,印章是三枚:公章,法人章,財務章,三枚章都有上網編號且編號不一樣。成都刻章的費用一般在320元——580元不等。

  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

  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所需要的資料是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記得還要帶上公章。視窗受理之後,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就可以領取,費用是108元,市工商局收費是148元。

  辦理稅務登記證

  辦理稅務登記證所需要的資料:***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股東身份證、產權、租房合同、驗資報告***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有些區還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要原件主要是查法人在其他地方有沒有欠稅或者偷漏稅。還需要填寫一份稅務登記表。視窗受理後一般當場就可以拿到,有些區是需要第二天才能夠拿到的。辦理稅務登記證不需要交費,但是辦理了稅務登記證後在5到7個工作日內需要去主管的稅務機關報到,不然會***。

  提示:辦理完以上這些,企業登記設立就算完成了,但是還有事沒有辦完,下面就應該去銀行開設基本賬戶。

  辦理銀行基本賬戶

  開設基本賬戶需要的資料:***營業執照正本、組織機構程式碼正本、稅務登記證正本、身份證***影印件。還要帶上身份證原件,三枚上網章,所有股東要到場簽字。銀行資料收集齊全後會派人去企業所在地照相核實地址然後上報人們銀行,稽核批准後會頒發開戶許可證、這樣基本戶就算開好了,啟用後就可以正常使用了。這個時候早申請網銀和支票,支票需要購買密碼支付器***430元***。銀行開設基本賬戶一般需要2到4個星期,主要是看銀行的辦事效率。開設基本賬戶的費用根據銀行的不一樣而不同,從430元***民生銀行***到2200元***工商銀行***不等。

  以上這些辦完之後,你公司註冊的所有流程就辦完了,剩下來,你需要跟銀行簽訂一個代扣稅協議,以後你每個月的稅收直接從你公司的基本賬戶扣除。每個月需要按時申報納稅,每年需要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銀行基本賬戶做一個年檢。

  五證合一後新註冊小公司流程

  1、申請

  申請人通過網際網路登記系統填寫聯合申請書,並準備齊相關材料提交商事登記部門,由商事登記部門統一受理,這樣就真正實現了“一表申請”、“一門受理”。

  2、稽核

  機構程式碼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及社保部門稽核“五證”聯合申請材料。如果對稽核結果有異議或在稽核過程中出現其他問題的,申請人可以到所申請證照的對應主管部門瞭解具體情況並辦理相關業務後再到網上提交申請。稽核通過後會將相關登記資訊和辦理結果共享至程式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和社保部門,實現“一次稽核”和“資訊互認”。

  3、領證

  經商事登記部門稽核通過後,商事主體申請人即可到相應的對外視窗一次領取“五證”,即: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和社保登記證,“五證同發”。

  4、檔案儲存

  檔案原件由商事登記部門儲存,檔案影像共享給程式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和社保部門,實現“檔案共享”。

  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有助於完善我國企業主體基礎資料,有助於提高經濟統計資料的精準度和公信力,是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從“三證合一”到“五證合一”,降低費用、節省時間,對於創業者來說就是搶得了市場的先機。

  公司設立與成立的區別

  公司設立是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為組建公司並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採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經具備了法律規定的實質要件,完成設立程式、由主管機關發給營業執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體資格的一種法律事實,表現為一種法律上的狀態。

  公司設立是成立的必經程式,而公司的成立則是設立的法律後果或直接目的。

  公司的設立與成立的區別主要有:

  1、發生階段不同

  公司的設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體資格過程中一系列連續行為的兩個不同階段:設立行為發生於營業執照頒發之前;成立則發生於被依法核准登記、簽發營業執照之時。實質上,公司的成立是設立行為被法律認可後依法存在的一種法律後果。

  2、行為性質不同

  設立行為以發起人的意思表示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為,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則的指導。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機關發給營業執照為要素,發生在發起人與主管登記機關之間,屬於行政行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準登記之前,被稱為設立中的公司,此時的公司尚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其內、外部關係一般被視為合夥。如果公司最終未被核准登記,設立行為的後果類推適用有關合夥的規定,由設立人對設立行為負連帶責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記,發起人為設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其後果原則上歸屬於公司。公司的成立則使公司成為獨立的主體,公司成立後所實施行為的後果原則上由公司承擔。

  相關內容連結——公司設立的法律特徵:

  1、設立的主體是發起人。發起人包括先行出資、籌建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國家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發起人對內執行設立業務,對外代表正在設立中的公司。

  2、設立行為只能發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並應當嚴格履行法定的條件和程式。

  3、設立行為的目的在於最終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體資格。

  4、公司的種類不同,設立行為的內容也就不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