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與真理的區別

  道理與真理的思考偶然想到了道理和真理兩個詞,想要區分一下。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道理與真理的思考

  道理,新華詞典裡的解釋是理由,情理;事物的規律。真理,是客觀存在,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真理不受任何限制的廣義道理,相對真理是在特定條件下成立的有侷限性的道理。從定義上說,化複雜句為簡單句,真理即道理;但從語法搭配上說,我們通常會說講道理,有道理,而真理更偏向於專業術語,我們通常會說是真理,存在真理;道理的數量龐大,我們從小就懂很多道理,但真理彷彿總是少數,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說了這麼多,為什麼要分析道理與真理呢?因為我不喜歡別人跟我講道理,總感覺自己很牛,我知道的道理不比你少;還有就是喝了太多勵志雞湯,每一碗都飽含道理,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一切都符合道理的日子咋都是呵呵;還有就是喜歡喜歡的人跟我講道理,感覺都是真理啊!

  所以突然想知道什麼是道理,什麼是真理?現在我知道了,道理最大的作用是用來打敗另一個道理,而真理是勝利次數最多的道理,所以活得越久,給人的感覺就是,這就是真理的存在啊!隨著歲月的增長,總會突然明白了師長,總會覺得自己又長大了;大學時讀《季羨林談人生》,當時只覺得這老頭講得我都瞭解啊,工作後的一段時間裡,才明白,知道才怪,先生的人生高度怎是一個未涉世的黃毛丫頭能夠項背的;現在的感覺大概是,你有你的道理,別人有別人的道理,道理和真理本沒有什麼區別,只是道理存在久了,接受的人多了,慢慢就成了真理,成了真理之後就不會隨便被掛在嘴邊了,用法和態度就變了;而且在跟別人講道理時, 你以為你在傳播真理,除非別人喜歡你,不然大多數是在對牛彈琴,等到經歷了同樣的歲月,可能會理解一二,可能會苟同一二,也有可能會否定一二,所以慢慢地,不太喜歡講道理,越來越喜歡聽故事,也不太喜歡去總結道理,總希望遇到更多的故事,累積更多的可能,至於真理嘛,累積多了可能就是了吧,當然這只是拙見而已。

  道理與真理之間

  道理也好,真理也好,都有一個“理”字。“理”是什麼?按本義理解,就是紋理的意思。木有紋理,玉有紋理。而且“理”從玉,本身就是指玉之紋理。由紋理之義而衍生,“理”可指稱世界上一切事物,於天有“天理”,於物有“物理”,於人有“事理”。而其中的“事理”,亦可叫做“道理”。可見,“道理”是就人間事物而言的。人之“理”稱作“道理”,原因乃在於“道”是人世間獨有的。按照魯迅的說法,世界上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神仙不需要路的,騰雲駕霧,想到哪就可以到哪;動物也是沒有路的,只會在叢林中漫無目的地覓食,同樣是走到哪算到哪。

  人世間之所以有道,有路***大路為道,小路為徑***,根本原因就在於人是有自由意志的,有選擇的自由。這或許是萬千世界一種很有意思的現象:動物沒有自由意志,不懂得選擇為何事,反倒無道路可供選擇;而人類有選擇的自由,卻又時時面臨著選擇的艱難。可以說,道***或曰路***是人類自由意志的體現,同時也是對其自由的限制。或可說,正是有其限制,人類的自由選擇才成其為可能。

  “理”既同“道”相聯絡,又同“真”相搭配,故而也就有了“道理”與“真理”的區別。“道理”是專就人事而言的,“真理”的用途卻要廣泛得多,既含人事,亦含“天理”與“物理”。1+1=2是真理,水到100℃便沸騰也是真理,但這些都不是“道理”,因為它們皆同人們的自由選擇沒有關係,屬於“物理”或“天理”,而不屬於“事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等等便是“道理”,但這些同“真理”也沒有關係,因為它們皆不關涉真偽問題。

  但是,不管是“道理”還是“真理”,既然都有一個“理”字,那麼也就意味著二者必有關聯。“理”既是客觀的,又是主觀的,不論何種屬性,都是需要人們去論釋的,即俗語中的“講理”。所謂“真理越辯越明”,所謂“講道理”云云,都是強調一個“講”字***辯也是講***。既然“理”是“講”出來的,那麼同時也就意味著,辨析“真理”與“道理”之關係,關鍵點就在於對於二者,我們是怎樣的一種“講”法。

  “道理”為“道”之“理”,而“道”是人人都必須走的,故而“道理”亦可理解為人們生活中的常理。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知恩圖報、以禮待人等等,都是生活的常理。它既不需要學理上的論證,更無需強行的思想灌輸。只要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人人都會懂得些“道理”。原因在於:一、“道理”根源於人心,根源於“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人性論。二、“道理”根源於人的利益關心,根源於人性之惡。人為何要知恩圖報?“道理”並不在人的高尚,而在於對人性之惡的防範。因為如果人人皆知恩不報甚或恩將仇報,那麼整個社會也就不會有人再做善事了。三、“道理”基於人類長期的生活積累,屬於經驗主義範疇,既樸素又簡單。四、“道理”由於上述特性,又決定著人們對其理解並不艱難。所謂“講道理”,只是指出“道理”何在就可以了,至於“道理”之本身,人們是不懷疑的,因而“講”起來也就容易得多,而且易於使人接受。五、“道理”沒有深輿的學理,既可為大眾所理解,亦可作為他們保護自己利益的武器,故而不會被少數人所壟斷,同時也就不會被一些人用來作為愚弄大眾的工具。

  可是“真理”就大為不同了。人們常說:真理常常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這話雖不假,但其中所表述的事實卻又是耐人尋思的,即一、為什麼只有少數人才可以***常常***握有真理?二、真理如果僅僅掌握在少數人手裡,它通過何種渠道才能給大眾帶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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