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你們知道都有哪些嗎?它們又有哪些特點呢?下面就讓小編帶你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外匯分賬制

  外匯分賬制是指銀行辦理各項外匯業務時所有賬務組織和處理都以外幣原幣作為記賬單位進行記賬核算,並按各種外幣設定賬務系統憑證、賬簿和報表記錄,各種外幣都自成一套獨立的賬務處理系統。

  外幣業務發生時,直接用原幣記賬,發生涉及兩種貨幣業務發生時,直接用原幣記賬,發生涉及兩種貨幣的交易時,通過“貨幣兌換”賬戶,分別與原幣的對應賬戶構成借貸關係。

  會計期末,按一定的匯率將各種外幣性賬戶已記錄的業務金額均換算為報告貨幣***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對我國有關部門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以人民幣為報告貨幣***,各外幣性賬戶調整後賬面金額與原賬面金額之差額,作為當期匯兌損益。

  在此方法下,證券公司的記賬本位幣業務和外幣業務均應分設賬戶反映,即有幾種幣種人賬,就應設幾套賬戶。

  在發生外幣業務時,可先用該種業務的外幣直接記入其外幣賬戶,平時無需進行匯率折算,也不反映記賬本位幣金額。

  到月末應將所有外幣記賬的各賬戶全部按其月末市場匯率折算成記賬本位幣金額,並彙總確認其匯兌損益數。

  採用外幣分賬制核算的證券公司,應當設定“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賬務間的聯絡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

  月末,公司應將記賬本位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餘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折算的金額與記賬本位幣的“外幣兌換”科目賬面餘額的差額計入匯兌損益。“外幣兌換”科目應採用多欄式賬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

  :外匯統賬制

  外匯統賬制是一種以本國貨幣為記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來記錄所發生的外匯交易業務,將發生的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摺合成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上僅作輔助記錄。我國除了有外幣業務的金融企業外,其他企業一般都採用這種方法。

  1. 交易日的會計處理

  企業發生外幣交易的,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或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2. 匯兌損益的計算方法

  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分別貨幣性專案和非貨幣性專案對相關的資產和負債進行確認,如果產生匯兌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在業務處理時,可以單獨設定“匯兌損益”賬戶核算發生的匯兌差額,也可以在“財務費用”賬戶下設二級賬戶“匯兌差額”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