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基本要素,原始憑證的分類;記賬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記賬憑證的分類,記賬憑證的更正方法;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關係。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3***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範。相關要求同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注意:

  ***1***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以所附原始憑證自然張數為準。

  ***2***一張原始憑證如涉及到幾張記賬憑證的,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編號或附上該原始憑證的影印件。

  ***3***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幾個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儲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具原始憑證分割單給其他應負擔的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6***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登出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7***記賬憑證填制完成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登出。

  記賬憑證的主要意義

  任何單位,每發生一項經濟業務,如現金的收付,物資的進出,往來款項的結算等等,經辦業務的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認真填制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日期、經濟業務的內容,並在會計憑證上簽名蓋章,有的憑證還需要加蓋公章,以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任。一切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稽核,只有經過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做為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的填制和稽核,對於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

  1、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根據

  每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經濟業務。會計部門要及時正確地記錄這些經濟業務,必須依據會計憑證。每當發生經濟業務時,必須填制相應的會計憑證。一般地說,經濟業務發生在哪裡,會計憑證就在哪裡填制。這樣可以正確及時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及完成情況。隨著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記載經濟業務執行和完成情況的會計憑證就按規定的流轉程式最終彙集到財務會計部門,成為記賬的基本依據。

  2、稽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通過會計憑證的稽核,可以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檢查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和財務計劃;檢查經濟業務有無違法亂紀,違反會計制度的現象,有無鋪張、浪費、貪汙、盜竊等損害公共財產的行為發生;可以及時發現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時加以制止和糾正。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憑證可以強化經營管理上的責任制

  任何一項經濟業務活動,都要由經管人員填制憑證並簽字蓋章,這樣,就便於劃清職責,加強責任感;並便於發現問題,查明責任,從而有利於加強與改善經營管理,推行經濟責任制。

  記賬憑證的附件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附件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詢;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影印件。***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