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企業名稱禁用

  企業標誌指用來識別自然人、法人、組織或者協會的企業的任何標誌,那麼馳名商標企業的名稱我們是不是禁用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嗎

  馳名商標本身蘊含著無限的商業價值,事實上存在有些企業有意或者無意將他人的馳名商標作為自己的企業名稱使用。《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保護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1999年9月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大會通過的《馳名商標保護規定的建議和註釋》,第5條第二項規定:“馳名商標註冊人應有權請求主觀機關裁決,禁止使用與馳名商標發生衝突的標誌。允許提出此種請求的期限,應自馳名商標註冊知道該發生衝突的企業標誌的使用之日起5年”。該《註釋》第1條***iv***款規定:“企業標誌指用來識別自然人、法人、組織或者協會的企業的任何標誌”。任何標誌包括以文字為表現形式的企業名稱,因此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保護規定》關於權的規定,符合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商標註冊的條件有哪些

  商標註冊條件包括商標註冊申請人的條件和商標構成的條件。

  1、商標註冊申請人的條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專案,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2、商標構成的條件

  商標的必備要件包括兩項:第一,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商標的顯著特徵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徵,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徵,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如何識別惡意註冊馳名

  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註冊的,自該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馳名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係爭商標,但對屬於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請求撤銷係爭商標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判定係爭商標申請人是否具有惡意可考慮下列因素:

  ***1***係爭商標申請人與馳名商標所有人曾有貿易往來或者合作關係;

  ***2***係爭商標申請人與馳名商標所有人共處相同地域或者雙方的商品/服務有相同的銷售渠道和地域範圍;

  ***3***係爭商標申請人與馳名商標所有人曾發生其他糾紛,可知曉該馳名商標;

  ***4***係爭商標申請人與馳名商標所有人曾有內部人員往來關係;

  ***5***係爭商標申請人註冊後具有以牟取不當利益為目的,利用馳名商標的聲譽和影響力進行誤導宣傳,脅迫馳名商標所有人與其進行貿易合作,向馳名商標所有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或者侵權賠償金等行為;

  ***6***馳名商標具有較強獨創性;

  ***7***其他可以認定為惡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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