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專練題及答案

  公文寫作是公選領導考試必備的基礎能力,為了幫助考生鞏固公文寫作的基礎知識,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專練題,歡迎大家參考練習。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專練題:

  1.公文發文字號的編排順序是*** ***。

  A.作者代字順序號年份號 B.作者代字年份號順序號

  C.年份號作者代字順序號 D.順序號置於方括號中的年份號作者代字

  2.在行政公文格式中,公文標題中有些部分有時可以省略,但下列選項中,*** ***不可省略。

  A.發文機關名稱 B.事由

  C.文種 D.主送機關

  3.關於上行文表述正確的是*** ***。

  A.上行文有逐級行文和越級行文兩種行文方式

  B.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行文的,應當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

  C.上行文包括報告、請示和函三種公文型別

  D.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但是特殊情況可以一文多事

  4.以下不屬於公文組成部分的是*** ***。

  A.標題 B.文頭 C.正文 D.主題詞

  5.函屬於公文中的*** ***。

  A.證明性檔案 B.呈請性檔案 C.商談性檔案 D.領導指導性檔案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專練題答案:

  1.【答案】B。

  解析:文稿上,應由有關人員在注發之後,依照發文字號登記冊上的式樣,依次標註作者代字、置於方括號中的年份號、順序號***不可加虛位。如國務院2007年第一件發文即標作:“國發〔2007〕1號”***。一件公文只有一個發文字號,聯合行文只標註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故本題選B。

  2.【答案】C。

  解析: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三部分組成的標題稱為“完全式”標題。在特定情況下,還可使用“省略式”標題。省略的原則是:①使用了規範版式且非重要公文時,可省略發文機關名稱;②命令、公告、通告等公佈性文種一般可省略事由;③內容簡短的公告、通告、通知等可根據情況只以文種為標題。由此可知,只有“文種”是不能省略的。故本題選C。

  3.【答案】B。

  解析:上行文有逐級行文、多級行文、越級行文三種行文方式,故A錯誤。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屬於平行文,故C錯誤。請示必須一文一事,如果一文多事,可能導致受文機關無法批覆,若確有若干事項都需要同時向同一上級機關請示,可以同時寫出若干份請示,故D錯誤。故本題選B。

  4.【答案】D。

  解析:根據2012年7月1日起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2012〕14號***及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現行的公文格式中已經不需要標註“主題詞”,故本題選D。

  5.【答案】C。

  解析:證明性檔案,指以對某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資歷的介紹和對有關各方面就共同完成一個目標而需要獲得與履行的權利、利益、義務、責任的規定,以及對某些事件的證實為內容,作為專門憑據的公文,如證明信。陳述呈請性檔案,指向所屬上級機關彙報工作、陳述情況、提出建議、請求指示或批准的檔案,如請示、報告等。領導指導性檔案,指由領導指導機關制發的用於頒佈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指導、佈置工作、闡明指導原則的檔案,如命令、決定。商談性檔案,指無傳遞方向限制而內容多為平等協商討論一般事項的函件。如:函。故本題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