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護管理規章制度

  為促進患者早日康復,使醫療陪護工作有序的進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範本一

  ***一***為促進患者早日康復,使醫療護理工作有序的進行,要儘可能減少陪伴。

  ***二***陪護適用人群

  1、各種疾病導致多臟器損害,病情嚴重,且不在專科監護室監護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變化,發生嚴重併發症者。

  3、疾病診斷不清或病情反覆、發展等情況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種原因造成的精神異常、意識障礙者。

  5、各種介入治療、手術後者。

  6、語言溝通障礙、失明及失聰者。

  7、年齡過大***超過75歲以上***、年齡過小***10歲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屬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護者要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不得擅自翻閱病歷或者其他醫療記錄;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準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要保持病房的整潔、安靜,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內吸菸或亂扔垃圾。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監護病房,陪護者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以免干擾醫療儀器的正常運作。

  範本二

  一、危重病人及6歲以下患兒、70歲以上的老年人需親屬陪伴者,經科主任、護士長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院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每次只需1人留院陪護,協助護士保持病室床單***位***的清潔整齊,與護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導,鼓勵病人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護性醫療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談論有礙於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區大聲喧譁,不得亂串病房。

  四、必須嚴格遵守住院規則中的有關規定,陪伴時不準與病人同床睡覺和挪用病人的被服。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時可在陪護椅或床上作適當休息。每早7:30前務必將陪護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規定的位置。

  五、服從治療。凡未經醫師允許的藥品不得私自給病人服用,不得參與病人的治療,如調節輸液滴速、拔掉靜滴、吸痰、吸氧、擅自給病人用熱水袋、鼻飼等,以防發生意外。

  六、不給病人吃變質的食物,帶來的食品經醫護人員同意後方可食用。不得在病房酗酒,以免影響病人休息。

  七、及時向經治醫師和責任護士反映或瞭解病人的病情,但不得隨意進入醫護辦公室、治療室、私自翻閱病歷或有關護理記錄。

  八、保持病室衛生,不亂扔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抽菸,不亂坐病人床鋪,不亂動病室內物品及機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愛護公物、注意節約水電。

  九、陪伴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人,如有事經值班護士同意後方可離開病房。

  範本三

  1.值班老師負責檢查本班睡房房舍檢查清潔衛生工作。保持睡房內空氣的流通,保證幼兒有一個舒適、乾淨的環境。

  2.值班老師必須親自到各班帶進餐幼兒,各班當班老師在點名簿上做好幼兒出勤記錄,值班老師與本班老師核實名單後再進餐,且過程中注意孩子們的安全。教師必須全面瞭解幼兒的飲食、睡眠情況,保持幼兒儀表整潔,精心護理幼兒生活。

  3.在保健醫生指導下夏天防暑降溫和防蚊、蠅工作。冬季做好防定時翻晒幼兒的被褥、枕套,保持睡具清潔衛生。

  4.妥善保管幼兒的衣物,防止丟失。

  5.負責進餐前的準備工作和餐後的衛生工作。

  6.幼兒大小便弄到身上,要及時處理。

  7.每天檢查水、電、門、窗、電器等,保證安全,如有問題,及時上報。

  範本四

  1、根據各病房收治病種確定陪護率,病房應嚴格控制陪護人員,以保持病房工作秩序。

  2、根據病情需要,留陪護一名。

  3、陪護人員必須遵守院規,聽從醫護人員指導,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得在病區大聲喧譁,不得與病人同床睡覺,不得佔睡病房空床,不得串病房,有事外出需徵得醫護人員同意。

  4、陪護人員應與醫護人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患者的有關事宜。未經醫生允許的藥品不得私自給病人服用,不得參與病人的治療,如調節滴速、吸痰、吸氧等,以防發生意外。

  5、陪護人員給病人的食品應徵得醫護人員統一後方可使用。不得在病區酗酒,以免影響病人治療。

  6、陪護人員及時向住院醫師和責任護士或當班護士反應或瞭解病情,但不得隨意進入醫護辦公室、治療室,不得擅自翻閱病案及其它醫療檔案,不得私自將患者帶出院外,不要談論有礙患者健康和治療事宜。

  7、陪護人員在查房及治療時間,應主動離開病室,如需瞭解病情,待查房結束後,可向醫護人員詢問。

  8、保持病區衛生,不亂扔果皮,不隨地吐痰,不在室內抽菸、喝酒,打牌、講髒話,不亂坐病人床鋪,不亂動病室內物品及儀器,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愛護公物,節約水電,請勿在病房洗滌衣物,請勿擅自使用煤氣、電爐、電飯煲等一切用電廚具。

  9、陪護人員損壞、丟失醫院物品,應按制度負責賠償。

  10、陪護人員如違反院規、影響醫院醫療,治安,消防安全,經說服教育無效者,情節較嚴重者可請家屬另換陪護或終止陪護,並與有關部門聯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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