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級債券是什麼

     什麼是次級債券?次級債券的應用範圍是什麼?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

  次級債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是指償還次序優於公司股本權益,但低於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次級債裡的“次級”與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裡的“次級貸款”中的“次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級債券裡的“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並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而五級分類法裡的“次級”則是與“可疑”、“損失”一併劃歸為不良貸款的範圍。各種證券的求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 >次級債務> 優先股 > 普通股。

  次級債券定義的簡介

  次級債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

  各種證券的求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 >次級債務> 優先股 > 普通股,求償權優先順序越高的證券,風險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機構往往基於自身情況,根據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資產,以均衡自身承擔的風險和獲取的收益。

  次級債券的應用範圍

  次級債券的發行主體在國內主要是各大商業銀行,發行資金用於補充資本充足率。由於包括增發和定向增發在內的股權融資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對較為嚴格的要求,商業銀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資本的特定時間恰好完全滿足增發的條件;而資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滿足巴塞爾協議***Basel Accord***的要求***即資本充足率大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大於4%***,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張將受到制度的極大限制,例如不能成立新的分行等。我國商業銀行這幾年業務發展速度很快,僅採用定向增發方式已不能滿足銀行對補充資本金的要求,而發行次級債,作為一種較為簡便的補充資本金的手段***承銷成本也更低***,開始越來越頻繁地為銀行所採用。很多商業銀行均發行過次級債券。

  次級債券的混合資本

  次級債券與混合資本工具的最主要區別在於,混合資本工具可以且必須用於分擔銀行的損失,且不必停止交易,而次級債券僅在銀行破產清算時才可用於清償銀行的損失。因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混合資本工具比次級債券更具有充當資本的屬性。最常見的混合資本工具就是可轉換債券。對於國內銀行業來講,發行可轉換債券要比發行次級債券更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不足問題。次級債券只是在一定期限內具有資本的屬性,並非銀行的自有資本,最終仍需要償還。因而,次級債券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它只不過給銀行提供了一個改善經營狀況、調整資產結構的緩衝期。

  按照次級債券的定義,除非銀行破產或清算,次級債務不能用於彌補銀行日常的經營損失,即在正常的情況下,次級債務不能用於沖銷銀行的壞賬。從而,也就無法替代核心資本的功能。這正是巴塞爾委員會在規定資本充足率指標的同時,又單獨規定核心資本充足率指標的初衷。從國外銀行業的現狀來看,他們更加看重核心資本充足率。統計資料顯示,國外大銀行的核心資本在全部資本中的佔比高達70%左右。這充分表明,次級債券無論如何都不能替代核心資本的功能。

  次級債券的分類

  作為附屬資本的次級債券根據有無償還期限還可分為高階附屬資本***Upper TierⅡ***和低階附屬資本***Lower TierⅡ***兩類。高階附屬資本為無規定償還期限、可累積的次級債券,具體包括可累積優先股、次級可轉換債券和永久次級債券。低階附屬資本指次級長期債務,包括普通的、無擔保的、最初期限至少五年以上的次級債券資本工具和到期可贖回優先股。由於長期次級債券工具有固定償還期限,而且除非銀行倒閉清盤,長期次級債券工具是不能用來沖銷損失的,因此,有必要對列入二級資本的此類債務進行數額限制。巴塞爾協議規定,長期次級債券最多隻能相當於核心資本的50%,而且在最後的五年期間,須每年累計折扣***或攤提***20%,以反映資本價值縮減情況。在銀行發生破產和清償時,高階附屬資本工具***Upper TierⅡ***的償付次序位於高階債權人和低階附屬資本工具持有人之後,且銀行有權推遲支付此類資本工具的利息,並且可以無限期暫停支付所有本息,高階附屬資本工具的最低期限為10年或為永久性。與此相對的是低階附屬資本工具***Lower TierⅡ***,在銀行發生破產和清償時,其償付順序僅僅位於高階債權人之後,此類資本工具的最低期限為5年。銀行通常是在市場狀況不適宜發行股票的時候發行低階附屬資本工具,用以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