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加強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內部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環境,有效控制液化石油氣充裝站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結合液化石油氣充裝站自身實際情況,就可能發生的各類氣瓶、充裝裝置、槽車卸液、貯罐根部閥門洩漏等突發事件事故的影響。小編為你整理了,一起來看看吧!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會議精神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各類氣瓶、充裝裝置、槽車卸液高壓膠管爆裂、貯罐根部與第一道閥門連線處洩漏等突發事件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程度。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本預案適用範圍

  本站充裝過程中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故各崗位操作工需強化日常的安全生產意識,自覺執行防火防爆安全制度和嚴格執行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當發生重大含各類氣瓶、充裝裝置、槽車卸液高壓膠管爆裂、貯罐根部與第一道閥門連線處洩漏等產生火災或爆炸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本預案各類責任性或非責任性突發性事故,指下列情況:

  1、一次死亡或重傷一人以上的事故;

  2、因人為或非人為等原因,造成各類氣瓶、充裝裝置、貯罐火災或爆炸事故;

  3、貯罐冒頂、罐體根部與第一道閥門連線處洩漏事故;

  4、液化石油氣槽車卸液高壓膠管爆裂;

  5、其它影響正常生產、危及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

  三、本預案危險源

  1、危險源:本站現有易發生火警、易燃易爆、大面積洩漏的崗位,是液化石油氣充裝崗位、液化石油氣槽車卸液高壓膠管爆裂及液化石油氣貯罐根部與第一道閥門連線處洩漏。

  2、危險源的性質: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2.1%~9.7%。氣體比空氣重約1.5~2倍,在空氣中擴散較慢,易向低窪處流動。常溫下,液體變成氣態,體積擴大250倍。其膨脹係數為150~300倍。

  四、組織領導機構與指揮系統

  處置突發事件與抗災搶險的領導機構與指揮系統實行負責負責制:

  一:領導機構

  1、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長由站長擔任,副組長由技術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充裝站其他人員擔任。

  2、如有人員變動,領導小組成員及時進行調整。

  3、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充氣站辦公室。聯絡電話:xxxxx。

  二:指揮系統

  凡接到突發事件的報警指令,在最短時間內成立現場指小組。現場指小組由以下五部分人員組成:

  1、負責全面工作法人為總指揮;

  2、決定技術措施的技術人員;

  3、搶修隊及消防人員;

  4、對外聯絡、協調人員;

  5、後勤保障人員;

  五、報警與預警工作

  一、處置突發事件和各類重大含以上事故的報警。

  凡發生突發事件和各類重大含以上事故,在發生之後5分鐘內向領導小組報告,接警後,領導小組成員必須馬上趕赴事故現場。

  領導小組根據事態大小來確定是否上報安監、建設、質監、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和各類重大含以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影響範圍及程度等。

  六、保持通訊系統暢通

  在突發事件、重大含以上事故報警起至災情警報解除前,通訊工具保持暢通包括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

  固定電話:xxxxxx;

  行動電話:站 長: xxxxxxxx

  站技術負責人:xxxxxxxxx。

  七、應急事故搶險工具

  1、照明器材:備有二隻以上防爆電筒或24伏以下電源照明燈;

  2、堵漏器材:防爆工具銅質扳手、銅質榔頭、木質榔頭、DN50、DN80金屬繞纏墊片、三角木枕、堵漏夾、鉛皮、棉布等;

  3、防護用品:防凍服或雨衣、防毒面罩、長統雨靴;

  八、加強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為提高事故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積累對應急事故搶救的經驗,根據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內的工藝管線、氣瓶、槽車卸液臺、貯罐工藝特點、效能、閥門法蘭等情況,定期組織人員有針對性進行事故搶險進行演練,使職工掌握處理事故的本領。當出現突發性事件時,能夠做到判斷險情準確、救施得當、及時排除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九、事故搶險程式

  當出現重大液化石油氣洩漏、火災時,請按下列搶險程式:

  1、急報報警電話 119、110,非本充氣站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2、切斷除消防水泵外的一切電源,熄滅一切火種;

  3、緊急起動消防水泵,對貯罐進行噴淋降溫;

  4、設立警戒區,在貯灌站圍牆外5km範圍內,禁止各種機動和非機動車輛、行人通行,並在下風方向設立大範圍警戒區;

  5、急報當地政府和當地安監局、質監局、建設局燃氣辦、環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充氣站主要領導;

  6、如有漏氣未燃,立即查明原因,採取各種有效措施處理,疏散站內拉氣車輛,車輛疏散時所採取的方法必須保證不會由此而引起著火爆炸;

  7、如漏氣已燃,立即查明起火原因,並立即用備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防止貯罐內壓力因周圍溫度而急劇升壓,產生爆炸,必要時開啟貯罐洩壓閥門進行洩壓。將人員和物資疏散到安全地帶;

  8、如遇到操作、灌裝、卸車時發生液化石油氣大量洩漏、燃燒、爆炸時,立即盡一切可能關閉各控制閥門,防止事態擴大。

  9、如貯罐經過多方努力,仍將發生爆炸時,立即將人員和物資疏散到安全地帶,以免引起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0、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便於事故調查。

  十、各種緊急事故處理方法:

  一、貯罐超壓、超液位、冒頂的處理方法:

  在執行中,當貯罐發生超壓、超液位現象時,採取貯罐串氣、倒罐方法處理,如因液溫升高造成壓力升時,可採取噴淋降溫方法降壓。當發生冒頂事故時,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1及時發現冒頂事故時應:

  1、立即關閉冒頂罐進液閥,將液改進其它罐,然後及時報告領導;

  2、停止卸液,檢查管路是否損壞、洩漏、安全閥是否正常開啟;

  3、檢查壓縮機是否進液由氣相管引入如壓縮機正在執行,立即停車,防止發生撞缸事故,關閉通向貯罐的氣相管閥門,採取排液措施;

  4、待情況穩定後,將冒頂罐的液倒入其它罐;

  5、全面檢查貯罐、管路、裝置等情況,對於已經發生和可能發生的問題,認真檢查分析,並對損壞裝置部位進行檢修。

  2未及時發現冒頂事故時:

  由於未及時發現冒頂,液化石油氣已大量洩漏外出,在空間已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情況十分危險。此時,最要緊的是冷靜,千萬不能慌亂蠻幹,在報告領導的同時,一般採取下述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停止機動車輛行駛,疏散無關人員;

  2、立即關閉進液總閥;

  3、停止卸液;

  4、在現場外設警戒結,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做好消防、搶救準備工作;

  5、在各種準備工作完成後,派罐區執行工或熟悉工藝管路的機修人員,從上風或側風向進入現場檢查。關閉關鍵性閥門或搶修堵漏;

  6、待液化石油氣濃度降至安全範圍時,全面檢查冒頂情況;

  7、情況穩定後,將冒頂罐的液倒入其它罐;

  8、查明原因,根據冒頂造成的後果,做好善後工作。

  二、貯罐根部與液相閥門間大量液化石油氣洩漏的處理方法:

  1、迅速倒罐,其方法如下:通過用烴泵抽洩漏罐中的液體,倒向備用罐。

  2、用棉被或止漏夾包住洩漏處,並用消防水槍衝稀。

  3、準備好滅火器材。

  4、嚴禁用壓縮機加壓倒罐。

  5、等到事故罐中液化石油氣抽空後,周圍濃度降至爆炸下限安全範圍後,查明原因,進行換墊搶修。

  三、槽車卸液高壓膠管爆裂的處理方法:

  當槽車在卸液時。出現高壓膠管爆裂,會產生大量液化石油氣洩漏,在場的槽車押運員、執行工首先要沉著冷靜,千萬不能慌亂蠻幹,採取下述措施:

  1、槽車押運員立即開啟槽車上緊急切斷閥油壓開關,卸掉緊急切斷閥油泵壓力壓力卸掉後緊急切斷閥自動關閉,關閉槽車上液相閥門,切斷液化石油氣氣源。

  2、同一時間,執行工也卸掉卸液臺上緊急切斷閥油泵壓力壓力卸掉後緊急切斷閥自動關閉,關閉卸液臺管道上液相閥門,切斷液化石油氣氣源。

  3、關閉壓縮機,關閉工藝管線上氣相閥門。

  4、迅速報告站長,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站內組織處理。

  5、等到濃度降至爆炸下限安全範圍後,方可進入事故現場。

  四、灌裝間起火的緊急處理法;

  1、立即切斷液化石油氣氣源,關閉進充裝間液相總閥,關閉烴泵和貯罐各進出口閥門,用滅火器和消防水控制火勢、進行撲救,對鋼瓶進行降溫或轉移。

  2、無關人員立即撤離現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嚴密監視火勢情況,保護周圍建築和罐區安全,及時向消防部門、站長報警。

  3、等到安全後,查明事故原因。

  五、液化石油氣鋼瓶角閥破裂處理方法:

  1、停止一切操作,禁止機動車輛啟動。

  2、把角閥破裂的氣瓶,拎到無人的空曠處。

  3、準備滅火器材,設定外圍警戒,周圍禁止使用明火。

  4、等到濃度降至爆炸下限安全範圍後,迅速報告站長。

  六、液化石油氣鋼瓶起火處理方法:

  1、因角閥漏氣起火時,用溼布包住手去關閉角閥即可,無法關閉的,則用滅火器撲救,然後迅速將鋼瓶拎至空曠處排放,周圍50米範圍嚴禁煙火;

  2、鋼瓶破口並引起火災的用滅火控制火勢,消防水對鋼瓶進行降溫,並視火情,對周圍建築、裝置等進行噴水保護,周圍設警戒線,及時向消防部門和站長報警。

  十一、緊急事故處理人員分工:義務消防隊員

  隊長:站長

  副隊長:站技術負責人

  隊員: 充裝站其他人員

  職責:

  隊長:負責全面滅火工作的總指揮。

  副隊長:a、負責全面滅火撲救佈置工作,並同消防大隊聯絡,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b、負責提供貯罐、管道、化學物品等有關撲救需要的資料和資料。

  隊員: 負責消防器材,協助消防隊員撲救,聽從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負責消防水泵起動和站內用電,設立外圍警戒線,根據現場指揮部指令驅散無關人員。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充裝站。併到馬路邊等消防及相關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負責報警,根據現場指揮部指令向相關職能部門上報或求救。保持電話暢通。隊員根據現場指揮部指令提供救援、救護物資。幫助醫護人員搶救傷員。

  十二、緊急事故處理電話:

  公 安:110;

  火 警:119;

  醫療急救:120;

  法人電話:xxxxxxxx;

  技術負責人電話: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