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規章制度

  每位員工者對乘車全安都有監督的責任,發現有違規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辦公室反映,由辦公室調查處理。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對於上班族來說,每天上下班途中的擁堵,很容易讓人產生煩躁情緒。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天,人們在路上還容易與他人因一點小事發生爭執,上班族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快捷的交通方式,選擇適合自己的放鬆方式,不少企業都選擇上下班租車解決員工交通問題,在上下班途中保持平和、放鬆的心態。但是員工上下班安全方面一直是企業關心的話題,為了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對職工上下班***進、出廠***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應做到

  1、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並有接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教育的義務。

  2、駕駛機動車上下班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無證駕駛機動車不得駛入廠區。

  3、駕駛摩托車上下班***進、出廠***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行駛,騎電動車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駕車人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要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電動車。

  5、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

  6、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採取制動措施,並確認停車安全,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機動車傷害後,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並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後果。

  9、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並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二、單位應做到

  1、利用各種宣傳工具、資訊平臺,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進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知識。

  2、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誌。

  3、安全保衛人員應經常性地對員工駕車進、出廠戴安全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並處罰。要掌握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的職工情況。

  4、廠區內各類車輛應限低速行駛,並定點停放,停車棚***庫***設定安全提示牌。

  5、鼓勵職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條件的單位應配備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離廠區較遠的三班制作業人員,單位應為其提供夜間休息場所。

  6、廠***礦***區內租賃、外包、外協的剷車、挖機等特種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責令其整改或責令其停止作業。

  7、加強勞動紀律管理。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

  3.1汽車、摩托車是我們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車禍的危險也可能時時伴隨著我們。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因車禍喪生的人數約有70萬,受傷人數1000萬至1500萬。也就是說,每50秒鐘就有一個人死於車禍,每2秒鐘有1人受傷或致殘。因此,每一位員工必須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車管理

  3.2.1公司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乘車,專門租用了大巴車***通勤車***接送員工。辦公室設專人管理通勤車。公司在租用通勤車時,須嚴把“三關”:即通勤車輛准入關,通勤車駕駛員聘用關,通勤車接送員工制度落實關。

  3.4.1通勤車司機每天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尤其是剎車,有問題及時修理。

  3.2.2通勤車司機按照承運車輛的核定載客人數安排員工上車,並負責維持車內外的乘車秩序,不得超出該車核定載客人數。

  3.2.3當乘車人數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時,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管理人員,調整車輛數量。

  3.2.4通勤車司機在承運員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其他法律法規,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3.2.5通勤車司機應在路途上對員工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員工給予照顧。對員工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及時向公司反映。

  3.2.6辦公室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通勤車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應記錄,作為以後獎罰和續聘的重要依據。

  3.2.7通勤車的管理細則參見《通勤車管理制度》。

  3.3乘車紀律

  3.3.1每位員工應按公司下發通勤車行車路線、停車站點和發車時間表進行乘車,不得在非定車點攔車強行上車,如果不按規定無理取鬧的,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乘車資格。

  3.3.2員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車時,要在站臺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候車。

  3.3.3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因為在車子還沒停穩的時候,如果大家突然攔在車前,往往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同時因為候車人的爭搶,不巧被人擠倒或把他人擠倒,都可能引發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3.3.4在車上不許大聲喧譁、走動、吸菸、亂扔垃圾,不許吵架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或欺負威脅、恐嚇員工。員工在乘車時要文明禮貌、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雙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車子猛烈衝擊時,人體會向前傾,這樣頭和臉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險。如雙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則可以大大減緩身體向前的衝擊力,同時對頭和臉部也可起到保護作用。

  3.3.5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車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3.3.7車門開啟後,不要急著跳下車,應先觀察是否有自行車和摩托車駛近,要在沒有車輛駛近的情況下下車,防止後面跟上的自行車或摩托車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3.3.8下車後,不能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前或車後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來車後,選擇適當時機再橫穿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