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用電操作規程

  精心設計是工程質量的靈魂,規範施工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嚴格監理是工程質量的關鍵,政府監督是工程質量的保證。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一***

  第一條 為了保障施工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促進晴興高速T3合同段專案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結合專案部施工用電的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用電裝置在5臺以上或裝置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亦可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

  第三條 總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電裝置或5臺以下的裝置雖不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應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四條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3、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5、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第五條 安裝、拆除和維修用電裝置,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熟悉本崗位技能,經考試合格並持有與所掌握的技能相適應的有效證件。

  第六條 工程處應建立、建全供用電設施的執行及維護操作規定,執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規定並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

  第七條 工程處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用電安全員。

  第八條 各種用電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每次檢查都必須留有記錄。

  第九條 施工現場與外線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裝置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第十條 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的塔吊及在雷擊區施工時都必須安裝避雷保護裝置。

  第十一條 施工使用的電氣裝置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有產品合格證件,並有銘牌,固定式電氣裝置標誌齊全。

  第十二條 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及超負荷執行。

  第十三條 應安裝統一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須牢固並便於操作和維修。

  第十四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導線應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應採用螺栓連線壓緊,進出口線必須設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導線應穿管並設防水彎頭。嚴禁用插銷連線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

  第十五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1.5mm。

  第十六條 固定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於0.6m,小於1.5m,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第十八條 每臺裝置應有各自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

  第十九條 在遠離電源或電源不能滿足要求的施工現場,可裝設柴油發電機組,發電機組的總容量應滿足最大負荷需要和在大容量電動機起動時的要求,起動時母線電壓不應低於額定電壓的80%。

  第二十條 發電機組電源應與外電電源聯鎖,嚴禁並列執行。

  第二十一條 發電機組應採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並獨立設定,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不大於10歐姆***

  第二十二條 架空線路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並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第二十三條 架空線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以下要求:

  1、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於允許載流量。

  2、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於額定電壓的5%。

  3、單相零線的截面與相線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於相面截面的50%。

  4、為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少於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少於

  10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於25mm2,銅線截面不小於16mm2。

  第二十四條 架空線路的絕緣子,直線杆應採用針式絕緣子,耐張杆應採用蝶式絕緣子。

  第二十五條 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於2.5m。

  第二十六條 配電線路採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過電流脫扣器的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於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並能承受短時過負荷電流。

  第二十七條 在坑洞內作業,夜間作業或自然採光較差的場所、作業廠房、料具堆放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等應設一般照明,區域性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區域性照明。停電後,操作人員需要及時撤離現場的特殊工程,必須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第二十八條 照明器具的選擇應根據施工現場的環境條件確定。

  第二十九條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的照明器。

  第三十條 照明系統中的每一單相迴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出25個,並應裝有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第三十一條 照明線路應佈局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於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於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第三十二條 照明線路不得接觸潮溼地面,並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上。在井字架、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時,在竹木腳手架上應加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或絕緣子。

  第三十三條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應小於300 mm、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小於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第三十四條 對於夜間影響車船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機械裝置,必須安裝設定醒目的紅色訊號燈。

  第三十五條 電氣裝置的檢修、必須斷電後進行,工作地點除應設明顯的安全標誌外,還應設定監護人,嚴禁帶電和帶負荷檢修。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開關箱斷電上鎖。

  第三十七條 用電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需要用電時,須經領導批准,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接引。

  2、施工用電完畢後,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拆除。

  3、嚴格禁止非電工接引和拆除電氣裝置,或亂拉亂接電源。

  4、配電房和開關箱應上鎖。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6、電氣裝置明顯和裸露部位應設立“嚴禁靠近,防止觸電”的警告牌。

  ***二***

  一、 施工用電實施方案

  1.根據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勘察情況及施工用電負荷計算來確定施工用電實施方案。

  其內容和步驟為:現場勘察→確定配電室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位置→確定線路走向及敷設方法→進行負荷計算→確定導線載面、電器型別和規格→繪製電氣平面圖→專案經理組織審批→制定實施方案→專案機電負責人組織實施

  2.實施方案時應考慮:

  a. 配電室儘量遠離施工現場,周圍嚴禁放易燃物品、腐蝕性材料,並做好排水處理。

  b. 線路設計儘量考慮架設道路的通暢和施工機械操作的方便,與建築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架空線路與道路交叉時,線路的最低點與地面的最小距離為4.5m,並持好警示牌。

  c. 電纜埋設時,其表面的距離不小於0.6m,電纜上下鋪以沙土的厚度不小於0.1m,燕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與道路交叉處必須敷設緊固的套管,管的兩端必須伸出路基0.5m。應在埋設電纜的轉彎處設定電纜的走向標誌。

  二、 施工用電的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

  1.現場施工用電必須採用TN-S三相五線制,一根PE黃/綠雙色專用線接裝置外殼和電箱保護零線排,嚴禁作零線和相線用。

  2. 架設規定:

  a. 保護零線嚴禁通過任何開關和熔斷。

  b. 電纜必須使用五芯電纜,保護零線必須獨用,嚴禁它用。

  c. 保護零線除了從工作接地線***變壓器***或總箱電源則從零線引出處,在任何地方不得與工作零線有電氣連線,特別防止經過鐵質箱殼形成電氣連線。

  d. 保護零線的載面積不小於工作零線的載面積。

  e. 除在配電室和總配電箱做重複接地外,配電線路長,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重複接地必須在保護零線上。工作零線嚴禁加重複接地。

  三、 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

  1.電杆的安全要求: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b.電杆應用砼杆和木杆,木杆的梢徑應大於130mm,電杆的埋深應為電杆長度的1/10加0.6m,土質鬆軟時必須做加固處理;轉角杆和末端杆應用接線加固;電杆周圍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2.線路的安全要求:

  a.電纜穿越建築長年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必須回防護套管。

  b.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牆或電杆設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

  c.配電箱的引入、引出線必須從箱下進出,配電箱的引出口必須加護套管,進出電線應排列整齊。

  d.施工現場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護套線,線路不得破皮漏電、絕緣老化。

  e.電線接頭衽“三包”,即先黃蠟帶、再黑膠布、最後為防水絕緣塑料膠帶,接頭不得直接受拉。

  3.電杆的架設應排列整齊,保持電杆垂直,間距儘量均勻。

  四、配電箱與開關箱

  1.三級配電、兩級防護: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經漏電開關保護。

  2.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必須上鎖,應標明名稱、編號及責任人,實行專人管理和使用,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進行接線等配電作業。

  3.電箱在施工現場應合理佈置,排列整齊,擺放平穩,不得傾斜;電箱基礎做成高出周圍地面10-30cm的承臺,承臺頂面用磚鑲平或粉刷;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4.箱內電器安裝應左大右小:大容器的電器在左面,小容器的電器在右面;箱內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開關電器的所有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件均應做可靠的保護接零。

  5.總配電箱必須裝設總隔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

  6.配電箱的配置和接線應與總配電箱及配電線路相適應,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7.開關箱的配置和接線應與分配電箱及配電線路相適應,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開關箱的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

  8.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小於0.1s: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時間分別為15mA和0.1S。

  9.兩漏電保護的額定動作電流和時間應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段保護功能。

  10.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正在使用漏電保護器必須每月檢查,閒置很久的漏電保護器必須檢查後方能使用,有問題的漏電保護器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五、 照明用電、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1.室內燈具裝設不得低於2.4m;特殊環境的照明和電動工具的使用, 器材使用和線路架設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用電規範。

  2.移動燈具和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橡皮電纜,並且不得破皮和絕緣老化。

  3.臨時宿舍內嚴禁私拉線路和電炊具、電爐。

  4.長期停用和新領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金屬外殼的電動工具應做好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後方能使用,嚴禁一臺開關接二臺及二臺以上的電動裝置。

  5.電動工具必須採用銅芯橡套軟電纜,並防止重物壓傷電纜;移動時嚴禁手提電源線或轉動部分,突然停電、因故離開現場和工作完畢後,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六、 安全用電管理

  1.施工用電作業人員必須通過考核,取得上崗證才能上崗作業,嚴禁非施工用電作業人員進行操作。

  2.專案部必須建立安全用電巡查制度,劃分安全用電責任區指定安全用電責任人,及時發現和處理用電安全隱患,杜絕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