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為加強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穩定煤礦特種作業人員隊伍,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條例

  1、安全科是特員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每年的特員配備和培***復***計劃,並進行組織落實。

  2、凡是特種作業人員,在與礦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必須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為服務期限,另行與礦簽訂服務協議,否則,必須按服務時間扣減培訓費用。

  3、為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對實行崗位固定工資制的特員,一律實行服務押金制。即以培訓費用為限,按每月200元逐月從工資中扣出培訓費用。服務期滿後,全部退還。同時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在進行考核的基礎上,加一倍返還服務押金,以示對工作的獎勵。

  4、為鼓勵特種作業人員穩定崗位工作,對實行固定工資制的特員實行特種作業工齡工資制。其工齡工資標準,瓦檢員為30元/年,其它特員為20元/年。

  5、與我礦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相適應,所發生的特員獎勵及工齡工資費用,由工資發放的單位或區隊進行支付。但為確保支付兌現,統一由礦財務進行代扣代付。

  6、各施工隊負責人是特員選拔配備和使用管理的直接責任者,必須對所需特員認真進行選拔配備。嚴禁不經考核而隨意選拔任用特種作業人員。否則,經礦檢查發現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的,每人次處罰500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