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如何制定特殊作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呢?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條例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範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特殊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

  3 管理部門與安全職責

  3.1 公司綜合安全部管理特殊作業審批管理部門。

  3.2 綜合安全部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監護公司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3.3 負責認真貫徹、落實、執行本制度,保障各項作業安全實施。

  4 內容與要求

  4.1 特殊作業前,作業負責人必須向綜合安全部填報特殊作業審批表。

  4.2 如實填報審批表,作業負責人和審批人需簽字。

  4.3 對作業區域應有明確的警戒標識。

  4.4 作業監護人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職守和做其他工作。

  4.5 作業完成後應及時按規範標準清理作業現場,並撤除警戒標識,及時向綜合安全部彙報作業完畢。

  5 管控措施

  5.1 動火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在作業前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看是否能使用。

  5.2 動火作業前檢查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若有需通知綜合安全部統一隔離。

  5.3 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資格證,在綜合安全部進行登記。

  5.4 設定警戒,嚴禁與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作業區域。

  5.5 動火作業人員在動火點的上風作業。

  5.6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保證裝置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

  5.7 作業前對進入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對裝置進行可靠的沖洗,確保乾淨,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作業。

  5.8 高處作業必須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對患有職業禁忌症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後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5.9 高處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5.10 高處作業前,需檢查周邊的扶手是否牢固,並做好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