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削減吊裝作業風險,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吊裝作業安全管理條例

  一、目的:為了加強吊裝的安全管理,確保吊裝物件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責:

  1、技術裝置科負責吊裝作業的歸口管理。

  2、安全員負責監督作業現場。

  3、作業人員負責吊裝安全管理。

  三、內容:

  1、吊裝作業的分級、分類

  1.1、吊裝作業分級

  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重量分為三級:

  吊裝重物的重量大於80噸時,為一級吊裝作業;

  吊裝重物的重量大於等於40噸至小於等於80噸時,為二級吊裝作業; 吊裝重物的重量小於40噸時,為三級吊裝作業。

  1.2、吊裝作業分類

  吊裝作業按吊裝作業級別分為三類:

  一級吊裝作業為大型吊裝作業;

  二級吊裝作業為中型吊裝作業;

  三級吊裝作業為一般吊裝作業。

  2、吊裝作業的安全要求

  2.1、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吊裝重量大於10噸的物體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吊裝安全作業證》格式見附錄。

  2.2、吊裝重量大於等於4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噸重,但形狀複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

  2.3、各種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定安全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2.4、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2.5、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HG 23014的規定。

  2.6 、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裝置、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2.7、 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並按GB 5082規定的聯絡訊號,統一指揮。

  2.8、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杆、機電裝置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機動、建築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築物、構築物做為錨點。

  2.9、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執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裝置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2.10、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准。

  2.11、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應遵守HG 23011的規定。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並保持安全距離。

  2.12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遵守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

  2.13、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執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穩吊起。

  2.14、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15、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a.指揮訊號不明;

  b.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h.稜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i.重物越人頭;

  j.安全裝置失靈。

  2.16、必須按《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塗改、轉借《吊裝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2.17、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3.1、《吊裝安全作業證》由裝置部門負責管理。

  3.2、專案單位負責人從裝置部門領取《吊裝安全作業證》後,要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施工單位負責人批准。對本規定2.2條規定的吊裝作業,必須編制吊裝方案、作業前風險分析危害辨識,並將填好的《吊裝安全作業證》與吊裝方案和風險分析的控制措施一併報裝置部門負責人批准。

  3.3、《吊裝安全作業證》批准後,專案負責人應將《吊裝安全作業證》交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應檢查《吊裝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