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你知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的工作職責是什麼嗎?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對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安全生產“一盤棋”統籌安排。

  2、擬定本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對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督促有關部門、村***社群***及企業逐項落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對重點行業、重點部位、重要環節、重要時期要落實“一盯一”督促檢查責任,嚴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臺帳、資料、記錄和資料統計,分析預測安全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資訊和決策依據。按相關規定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安全生產資訊和統計資料。

  5、依據縣級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實施綜合執法,並定期報告執法情況;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域內單位發出的安全生產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違章、違法行為,應及時抄告或移交有處罰權的部門進行處罰,受理處罰的部門應將處罰情況書面反饋移交部門。

  6、協助上級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組織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牽連組織制訂本級政府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和本行政區域內高危高風險行業事故災難應急救援 預案,並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組織演練,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宣傳,開展行政區域內從業人員和群眾的安全教育,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種作業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

  9、指導管理村***社群***、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10、完成鎮黨委、政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市、縣安監部門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工作監督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會議制度。鎮政府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會議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主題是通報季度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會議要作出決定並形成會議紀要,並由鎮安監站督促落實。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情況適時召開安全生產聯席會議。會議主題主要研究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成員單位提出的有關事項,研究相關工作措施。會議研究事項由鎮安監站督促落實。

  2、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制度。鎮政府對各村***社群***、各生產經營單位、各重點場所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礦山、渡口碼頭、車站、危化企業、加油***氣***站、重點消防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其他高危企業等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以及節假日、重大活動等重要時期要建立常態檢查督促機構,落實督促檢查責任,責任到人到點,嚴防死守。鎮安全監管人員不定期對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檢查要認真執行行業安全標準,不留空檔,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隨時填寫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並實行跟蹤監管,期滿複查驗收。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市縣安監及有關部門。

  3、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管理制度。鎮各部門、各行業和各單位要定期進行事故隱患排查,高危高風險行業建立事故隱患日查制度,其他行業至少每週進行一次事故隱患排查,並做好隱患排查登記,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誰誘發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對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分級,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和整改期限,實施事故隱患整治跟蹤。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高危企業進行登記建檔,並逐級上報,納入市、縣重大危險源、高危企業資料庫。對重大危險源實施責任監控,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4、建設專案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設專案,根據相關規定履行安全“三同時”審批手續,按照建設專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嚴格農民新村、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安全管理。

  5、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一***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一是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二是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三是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四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二是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三是事故的簡要經過;四是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五是已經採取的措施;六是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報告後出現新的情況,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偽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武聖宮鎮安全事故報告電話:6953308

  6、事故應急救援及處置制度。鎮政府值班室或安監站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規定向有關領導、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並分別情況進行處置。對輕重傷2人以下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原則上由鎮安監站按本級預案開展事故處置工作。對重傷3人以上、死亡1人、遇險3人以上重特大未遂事故及重特大事故險情,在按程式報

  告的同時,鎮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及相關處置工作。搶險救援過程中,組織人員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災難的發生。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保持社會穩定。搶險救援結束後,鎮政府要配合做好事故調查處理、災後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鎮政府實行每天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有安全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在節假日、汛期和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季節,有關部門應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

  8、鎮領導聯絡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制度。鎮領導分別聯絡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和企業。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聯絡的重點單位和企業,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鎮領導開展安全檢查活動情況,每季度彙總上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9、安全資訊及檔案管理制度。鎮安監站應落實人員負責安全生產文書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並保持相對穩定;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臺賬;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歸檔工作。

  10、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瞞報事故行為。

  鎮安監站設立並公開舉報電話,併為舉報人保密。鎮政府應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11、縣級在鎮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製度。對行政區域內縣屬、市屬及中央在鎮企業建立定期聯絡制度,互通情況,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在應急救援、資訊通報、社群安全、場地協作等方面保持緊密聯絡和協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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