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房屋轉租條件的規定

  在生活中,經常會遇見房屋轉租的情況,那麼,房屋轉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轉租的條件,希望能幫到你們。

  房屋可以轉租的條件

  1、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應當訂立轉租合同,可以是三方當事人共同簽訂,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與轉承租人雙方簽訂;

  3、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4、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原租賃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變更、解除、終止。

  個人轉租需要注意的事項

  1、非獨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轉租房屋後,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將可能影響相鄰使用人對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對合用部位的使用應當維持原來的狀況,不得隨意擴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響相鄰使用人。承租人要改變合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徵得原出租人和相鄰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後時限不能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最後租日。私房轉租當事人應在簽訂房屋轉租合同後的15日內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1***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轉租合同;

  ***3***轉租的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轉租合同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農場系統設定的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處應出具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4、私房轉租的租金,由轉租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約定從承租人轉租房屋的租金中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賃合同中或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時未約定轉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無權獲取收益。

  房屋轉租糾紛的解決辦法

  一、協商解決

  找當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建委***負責租房等問題***或者中介進行協調。

  二、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