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法制手抄報

  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正在進一步完善,法制程度越來越高,不論你將來從事什麼職業,你的生活、工作處處都離不開法。這時,如果你是一個不知法、不守法的人,你將在法治社會中寸步難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小學生的法制手抄報,希望大家喜歡。

  法制在我心中

  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的國家,我們的社會需要法律,我們人人都要遵守法律。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這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的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做為一名小學生,作為一名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法來保護自己的權力,並做到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現在起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因此,我們要做到“法律在我心”!

  我們身邊無時無刻都有違反法制的事,人們會為受害者的悲慘遭遇感到悲傷,也會為罪犯的凶殘行為感到憤怒,有時,人們會無法判斷到底是誰的錯,就像交通事故一樣,雙方都有責任。但是,不管是什麼事,就算人們知道,都不會用別人得到的後果來告誡自己,所以才導致違反法制的事沒有減少,反而增多了。

  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存在著一些陋習和一些所謂的“習慣”。比如,穿馬路不走人行道,把馬路當成自家花園;在十字路口看見紅燈想就走就走;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上“天馬行空”,有的甚至騎到了機動車道上與機動車較量了起來,讓人不禁為他們捏了一把汗。人人都講,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應好好珍惜。但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馬路中橫跨鐵欄,有多少人橫穿馬路,試問他們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嗎?假若是,這用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方便值嗎?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機朋友酒後駕車,打著盹駕車,超了再超還想超呢?

  同學們,現代的社會是法制的社會,全社會要形成一種崇尚正義、反對邪惡的風氣,切不可在小事上摔跟斗,到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讓我們一起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同時用法律來武裝自己。看見不良行為,要勇於站出來,同時要與不法分子做鬥爭。

  圖一

  圖二

  圖三

  未成年保護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

  第三條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

  第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第七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具體機構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八條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以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以上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