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交開發商代辦的風險有哪些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代收業主契稅的情況較多,滯留、挪用甚至捲款潛逃的案件時有發生。網提醒,納稅人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契稅申報事宜,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能存在超標準多收、滯留、挪用代理契稅代收款以及進行虛假申報、逾期申報的情況,上述違規風險由納稅人自行承擔。

  什麼是契稅?

  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物件,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納稅人委託房企代辦契稅申報事宜,會有什麼風險?

  主要存在五大風險:房地產開發企業超標準多收代理契稅代收款、滯留代理契稅代收款、挪用代理契稅代收款、虛假申報、逾期申報等。

  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能按時繳稅,納稅人尚須承擔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如果房企在代辦契稅時逾期申報,滯納金將由購房者即納稅人承擔。

  另外,若房企在代為申報契稅前攜款失蹤或破產倒閉,納稅人要另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契稅。


契稅交開發商代辦的風險

  納稅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是否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契稅?

  按照規定,納稅人可自行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他單位代為辦理契稅申報、繳納事宜,但不免除納稅人的納稅義務;若未能按時、如實申報和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須自行承擔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以及相關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相關案例

  一、開發商多收契稅

  據《法制週報》報道,湖南某地開發商在售房時向購房業主統一收取了4%的契稅,後開發商根據契稅優惠政策為購房者繳了一至三個點的契稅,但發票一直壓在開發商手上,未轉交購房者,企圖隱瞞退錢的事實。事後購房者才得知,根據相關政策,其實只需繳納不到3%的契稅。而當業主要求開發商退還多收的契稅,卻遭到開發商的一再推諉。

  二、開發商挪用契稅

  據《北京晚報》報道,購房者李先生跟開發商簽訂合同,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開發商代收了契稅並承諾為李先生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李先生收房入住後開發商始終沒有為其辦理房產證,後李先生到法院起訴開發商,法院判決如果開發商怠於履行,業主可以自行辦理,所需費用由開發商承擔。最終,李先生無奈之下自己又繳了一份契稅、公維基金,奔波數月,才拿到了房產證。李先生轉過頭來將開發商告上法院,要求退還代收款20000餘元。但由於開發商已將代收的契稅挪為他用,且因為後續資金鍊斷裂已經陷入債務危機,名下物業多已被查封,李先生最終能否獲得賠償還是未知數。

  三、開發商攜款失蹤

  據《江西都市報》報道,2015年3月,南昌某小區物業公司大門緊鎖,一紙倡議維權的“倡議書”貼在物業公司門上。令人吃驚的是,原來小區有563套房產沒有辦理房產證,200多萬元契稅卻被開發商捲走。有業主稱,開發商涉經濟糾紛,小區部分房產被法院凍結。政府已經成立工作組進駐小區協調處理此事。事後瞭解到,開發商買了一塊地,便拿房產給對方抵款,但是房產一直沒交付。對方將開發商告上了法院,法院將沒有備案的房產進行了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