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跟抵押的區別

  貸款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抵押貸款,另外一種是擔保貸款,那麼這兩種形式有什麼差別呢?抵押帶卡和擔保貸款又分別是什麼概念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的概念和區別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根據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0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保證。《擔保法》同時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合同應當包括:⑴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⑵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⑶保證的方式;⑷保證擔保的範圍;⑸保證的期間;⑹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為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企業應該選擇那些實力雄厚、信譽好的法人或公民作為貸款保證人。若銀行等金融機構能作為企業的保證人,則效果更為理想,借款企業取得銀行貸款更為容易。

  當無法獲得銀行信用貸款,或者銀行所提供的信用貸款難以滿足需要時,中小企業可以向銀行提供抵押物以獲得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當中小企業向銀行提供了抵押物後,銀行向其貸款的風險大大降低,因此銀行往往願意向該企業提供貸款。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⑴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⑵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⑶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⑷抵押擔保的範圍;⑸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方式有何區別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償還貸款時,保證人按約定代為履行債務或承擔相應的責任。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證人,但債務人自身不能作為保證人。

  抵押擔保,是指不轉移對財產的的佔有,將其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保證擔保是第三人介入的擔保形式,而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則均是以一定的財產或物權作為擔保物的擔保形式。

  抵押擔保與質押擔保的區別

  首先,抵押擔保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債權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擔保期間財產的損失由債務人負責,而質押擔保則需要轉移財產的佔有權,由債權人保管,期間財產的損失由保管方即債權人負責;

  其次,抵押擔保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才有效,而質押擔保則只要轉移財產的佔有權即可;

  此外,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在擔保財產的形態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動產和不動產抵押,而後者則一般是動產或權利的轉移。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