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接電話有什麼危害

  開車接聽電話,不僅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同時還會降低對汽車的控制,在遇有突發狀況時,不能很好的控制車輛,可能還會發生嚴重事故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開車的時候接電話時造成交通事故的問題之一,高速行駛接聽手機,一注意力分散,方向跑偏,二車速突然減慢,易引起後車追尾。

  即使是用耳機,也有同樣問題。

  應對辦法:上高速前把手機開到靜音狀態。因為聽著鈴聲響不去接,心情會很急躁,注意力不集中影響開車。開到靜音狀態,到休息站時,再拿出手機給來電一一回復。高速公路是全封閉的,即使家中遇到急事,也不可能立刻掉頭,還是要到下一個出口再返回的。所以不必急於在路上接電話。再一個方法是指定一位乘員專給你接電話。

  跟車距離太近

  高速公路車速快,車距相應要拉大。以100公里時速計算,一秒鐘車輪就滾出28米左右。

  應對辦法:通常時速100公里,跟車距離就是100米。高速公路上會不斷出現確認車距的指示牌,可以此來估計自己的跟車距離。儘量不要長時間跟在大貨車後面,這類車體積大,阻擋前方視線。而且有些貨車尾燈昏暗,潛藏危險。

  雨刮器噴淋沒水

  春天時晴時雨,雨止路還溼,前車濺起的細密的泥水會覆蓋擋風玻璃,此時用雨刮器是刮不乾淨的,要噴水刮。但很多新手出發前沒有檢查噴水裝置,沒水噴,視線一片模糊,幹刮,則更加模糊。

  應對辦法:出發前一定要確認噴淋有水。擋風玻璃濺模糊了,噴水刮拭前,先看清前方道路,車流不復雜,因為一噴水刮拭,會有短暫的成片模糊,此時要適當降低車速,連續噴水,雨刮器開到中檔速度。

  行車安全關乎著我們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們平時的時候多注意自己的習慣,習慣可以養成,也可以改掉不好的。

  新手上高速開車注意事項

  一、高速公路的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閉、全立交、控制出***,設有中央分隔帶及多種安全、管理、服務設施,專供機動車高速 行駛的公路。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帶、行車道、路肩、加速車道、減速車道、上坡車道、跨路橋、匝道、外環和內環、***和出口等組成部分;行車道又分為內側 車道***亦稱超車道***和外側車道。

  二、不準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規定,非機動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不準進入高速公路。另在實習期的駕駛員不準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人不準進入高 速公路。

  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項

  1.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和交通廣播資訊。

  2.檢查所駕車輛的技術狀況:加速效能是否良好;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後視鏡等裝置是否正常。

  3.為了防止因燃料、冷卻水和機油不足而造成停車,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須對車輛進行下列檢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卻裝置是否漏水;冷卻水是否充足;散熱器 蓋是否擰緊;發動機油量是否合適;風扇皮帶的鬆緊是否適度,有無損傷;輪胎的氣壓是否合適;輪胎胎冠花紋是否符合標準,有否破裂和割傷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4.檢查貨物裝載狀況。高速行駛時貨物易滾落、飛散,因此,貨物的捆紮應平衡、牢固。

  5.隨車攜帶“故障車警告標誌牌”等停車顯示器材。

  6.安排好行車計劃。長時間連續高速行車是危險的,要制訂有適當休息的行車計劃。

  7.配備滅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的注意事項

  1.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起點時,應當儘快將時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從匝道***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在加速車道上提高車速,駛入主車道時,不得妨礙已在主車道行駛的車輛,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2.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汽車駕駛員和前排乘坐人應繫好安全帶。駕駛員不得打電話,不得用耳機聽錄音機。貨車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准設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準載人。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棄物品。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準載人。

  3.車輛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小型客車在中間行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等在右邊行車道上行駛。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上行駛。

  4.車輛行駛中不能任意變更車道,需要變更車道或者超越前車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再變更車道。超車時只允許 使用相鄰的車道。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後,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車輛不得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

  5.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50公里,最高時速不得高於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標誌所示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或者標記的規定。

  6.高速行駛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盤,遇有大風時,方向盤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謹慎駕駛,特別是在遂道和開鑿的山路出口處,要注意側風使方向盤偏斜。

  7.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車、逆行,不準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得進行試車和駕駛教練,不得在匝道上超車、停車。

  8.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或者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車輛裝載規定的,須經主管公安機關批准,按指定路線、時間、車道、速度行駛。

  9.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一車道的後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時速為10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100米以上;時速為7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70米以上。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當減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