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知識應規避的三大風險

  理財,通俗地說,就是管錢,“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法國亞蘭在《幸福語錄》中曾提到:“會賺錢的人,即使身無分文,也還有自身這個財產”。我們正是要學會掌握和把握自身的財產。從這種意義上說,理財應該伴隨人的一生,每個人在開始獲得收入和獨立支出的時候就應該開始學習理財,從而使自己的收入更完美、支出更合理、回報更豐厚。

  投資理財基礎知識——應規避的三大風險

  不保本風險

  許多理財產品銀行都貼上了穩健的標籤,但真正保證本金安全的是100%保本的理財產品,部分保本、不保本的理財產品,均有可能損失本金。因此不能把穩健等同於保本。

  低收益風險

  按照風險和收益對等的原則,風險低的理財產品收益率會相對較低,不過,同樣是穩健型理財產品,不同產品的收益率也會出現較大差異,投資者可貨比3家,摒棄收益率很低的“雞肋”產品。隨著加息、資金面趨緊的因素綜合作用,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已出現上升。在年底存款壓力加大之下,部分銀行甚至不惜提高理財產品收益率來吸引儲蓄資金。

  一些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預期最高收益率看似誘人,但若設定實現最高預期收益需滿足的條件太苛刻,或者發生的概率太低,那麼預期最高收益可能變成“畫餅”,最後只能獲得低收益甚至零收益。

  不可贖回風險

  理財產品分為到期前可贖回和到期前不可贖回兩大類,其中可贖回的理財產品大多為開放式設計,設定了開放日,比如每個交易日開放、每個月開放一次、每3個月開放一次等,在開放日期間即可贖回。

  以每個交易日開放的理財產品為例,雖然產品稱每個交易日可自由申購贖回,不過也可能遭遇不能贖回的情形。比如有的產品規定申購當日不能贖回。此外,此類產品普遍規定了大額贖回的情形,出現大額贖回時銀行可拒絕贖回申請。對於大額贖回情形,各家銀行的規定也有差異,有的銀行規定當日淨贖回份額達到前一交易日剩餘份額的30%才構成大額贖回的情形,也有的銀行規定達到15%即構成大額贖回的情形。該比例越低,投資者遭遇贖回難的可能性越大。

  滾動投資型理財產品雖然設定了固定期限,但由於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下一個投資期,因此資金支取同樣較為便利。不過此類產品若設定了自動滾續投資,支取資金需要提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