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人際關係論

  早期具有特定的致思傾向。它以致和諧而存不同為目標,以講名分而求對等為原則,以正自我而推己及人為方法,以人的積極真情為基礎,形成了具有一定內在邏輯和思想內涵的理論體系。這一理論體系及其致思傾向,不僅反映了中國先哲們處理人際關係問題的高超藝術,而且暗合了現代哲學重視“交往關係”的發展趨勢。其思想內容可以彌補現代社會人際關係問題的不足,為當今時代建立和諧社會秩序、構建良好人際關係提供智慧和啟迪。

  儒家人際關係

  儒學自創立之日起,就著意探討人際差別及其和諧相處的問題,對處理各種人際關係給予了高度重視。這在早期儒家那裡已表現得十分明顯。早期儒家對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各種人際關係進行了細緻的觀察與深入的思考,為處理這些人際關係制定了規範,提出了準則,形成了系統的人際關係論。這一人際關係論,體現了早期儒家在處理社會關係方面的致思傾向,並深刻影響了數千年來中國人的交往行為和性格特點,成為中國傳統社會處理各種人際關係的理論依據和思想基礎。詮釋早期儒家的人際關係論,解讀其致思傾向和理論特質,對今天構建良好人際關係與和諧社會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啟示意義。

  儒家人際關係的目標:致和諧而存不同

  中國文化素有“貴和”傳統,這在早期儒家的人際關係論中得到很好的貫徹。早期儒家所追求的理想人際關係與社會狀態就是和諧。他們倡導人與人之間“和而不同”,主張在差別中和諧相處。

  早期儒家十分重視人際關係的和諧相處,把“和”作為處理人際關係的根本目標。他們將“和”提升為一個本體論範疇,認為“和”是天地執行的基本法則,是天下古今普遍有效的通達之道;天地萬物皆通過諸多要素的和合建構而生成順達,皆以“和”為自己生髮長養的依據,因而“和故百物皆化”。人際關係的和諧相處,正是這種天地之道在人事上的貫徹和體現,它能夠凝聚力量、成就偉業,是人事興旺、社會太平的前提。正是鑑於和諧人際關係在整個社會執行與人事成就中的重要作用,孟子才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也說“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3]在他們看來,只有實現人際關係的和諧相處,才能成就儒家理想的太平盛世和聖人人格。為此,早期儒家在繼承前人的基礎上構建了一整套系統的禮樂制度,重塑了三代以來的禮樂文明。他們將傳統的禮樂文化詮釋為一種在差別中尋求和諧的文化體系,認為“禮之用,和為貴”,“樂以發和”,禮樂制度成為調節各種人際關係、實現人際和諧的重要保障。這樣一來,追求和諧人際關係便成為整個禮樂文化的目的所在,也成為早期的核心內容。

  儒家人際關係的原則:講名分而求對等

  為了能夠在差別中構建和諧人際關係,早期儒家提出了正確處理人際關係的兩個基本原則,即名分與對等。

  講名分。名分是一個人的地位、職責的體現,是人在各種社會關係中所具有的社會身份。早期儒家認為,人在不同的社會關係中具有不同的名分,人的名分差異導致了紛繁複雜的社會關係,名分是對社會關係的約束和界定。因而,正確處理人際關係、維持社會和諧秩序,就必須講名分,以特定的名分來約束人的行動。早在儒家創始人孔子那裡,就已經明確提出了“正名”思想,主張從“正名”入手規範人際關係。他認為,只要理順名分,使人各司其職、各安其分、無所僭越,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麼人際關係自然就和諧了,天下自然就***了。孔子的這種思想得到孟子、荀子等早期儒家的忠實繼承,他們都強調名分對規範人際關係的重要性,都認為“夫不夫,婦不婦,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昏所由作也”,將名分混亂視為導致人際不和、社會混亂的原因,主張“以名正實”,以人的名分來規範人的社會關係。

  儒家人際關係的方法:正自我而推己及人

  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方法來建構和諧的人際關係呢?早期儒家認為首先應該正自我,然後推己及人。

  處理好人際關係,首先要正自我。在早期儒家那裡,正自我有兩層意思:一是修養自我,二是在踐履道德規範時從我做起。所謂修養自我,就是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並以此作為建立和諧人際關係的根本方法。早期儒家認為“君子求諸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只要加強自己的道德修養而不去苛求別人,就不會遭到別人的怨恨,就可以與別人和諧相處。他們自我修養的主要內容是“仁”和“禮”,主張以“仁”浸潤塑造人的內在品質,以“禮”規範約束人的外在行為。

  儒家人際關係的基礎:重真情而輕形式

  早期儒家重視人間真情,學者對此早有認識。錢穆先生認為:“在全部人生中,中國儒家思想,則更著重此心之情感部分,尤勝於其著重理知的部分。”龐樸先生也曾指出,在早期儒家那裡“情的價值得到如此高揚,情的領域達到如此寬廣,都是別處很少見的。”早期儒家的重情傾向在其人際關係論中得到集中體現。他們認為,人的積極真情才是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而其他外在的形式都是次要的。

  儒家人際關係最高法則:仁者無憂

  含義:這要從什麼是孔子心目中的“仁”說起。 據統計,“仁”在《論語》中出現過109次,它既是最高的道德標準,又是處理人際關係乃至治理國家的最高法則。首先,“仁”是儒家對於“君子”亦即有道德的人內心修養上的要求,如: “克己復禮為仁。” 那如何“克己”呢: “子張問仁於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 可見,仁者的心理狀態和精神境界是非常慈善、寬容、平和,絕不會為了別人小小的誤解或冒犯而心存芥蒂甚至耿耿於懷,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君子長蕩蕩”、“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這樣的心態自然就能做到“仁者不憂”了。

  其次,按照儒家的“入世”主張,“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仁者只要有可能,就要推己及人,把愛心,把“仁”的思想行為普及於整個社會、整個國家,如: “仁者愛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 用今天通俗的話說,一個“仁者”就應該像雷鋒那樣,關心別人,天天做好事。這樣的人,肯定跟別人的關係極為和諧,而他自己也就不會樹立敵人,正所謂:“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還有什麼可憂愁的呢?所以孔子又說:“苟志於仁矣,無惡也。”***如果能下決心做到仁,那麼,一切行為都合理,就不會跟別人結下怨仇了*** 由上可見,孔子說“仁者不憂”是有道理的。而且由於“不憂”,壽命也就長了,所以孔子又有一句名言:“仁者壽”。 當然,這裡所說的“不憂”是指不要為一己之私利而患得患失、斤斤計較甚至機關算盡,而不是提倡大家都來當“馬大哈”,毫無憂患意識。對於仁者來說,該憂時還得憂。從大的方面說,憂國憂民就是應該提倡的,而且還應該“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從小的方面講,對於自己學習、工作甚至一生的安排也要有個長遠的規劃,不能渾渾噩噩過一輩子;從更小的方面講,就是居家過日子,柴米油鹽醬醋茶,也得有計劃甚至精打細算。“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如果這些該憂的地方也不憂,那就反而留下將來想“憂”也來不及“憂”的禍患,這就是常說的“人無遠慮,必有近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