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師應具備什麼素養

  一個人活在世上,不論從事什麼職業,第一重要的是做人。對於教師來說,做人更是第一位的,因為教育是精神事業,?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一些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個老師應具備的素養:專業精神

  教師的專業精神是教師應具有的理想追求、道德規範和倫理要求等基本理性價值取向,是指導教師獻身於教育工作的精神動力。教師的專業精神具體包括教育理念、專業態度和師德。

  1.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指教師在對教育工作理解和體驗的基礎上,形成的個人的教育觀念和理性信念。一個教師的教育理念顯現出個人的教育理想,奠定了教師基本的教育判斷能力。一個教師是否具有對自己所從事教育職業的理念,往往是判斷專業與非專業人員的一個重要依據。

  2.專業態度

  專業態度是在一定專業意識支配下形成的對專業活動的特定物件的認識、評價與行為傾向,它能對教師的行為起到重要的指導與調節作用,對學生態度的形成與轉化也產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

  具體而言,教師應樹立敬業精神和責任感,並將這種專業精神轉化為個體生命的組成部分,體現出強烈的生命力;樹立服務意識,明確教師不是公共權力的貫徹者,不是道德裁判,也不是真理的代言人,教師應為社會和個人發展提供精神和知識服務;教師還應不斷改善和提高工作質量,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素質,追求教師價值的最高實現,形成專業與生活相統一的發展取向,促進教師自身個性品質的和諧發展。

  3.師德

  教師對學生的教育作用不僅是上課,而且還有言傳身教。只有在職業道德、人格修養、待人接物等方面都能起到榜樣作用,才能成為一名在學生心目中有地位的教師。

  為此,應增強教師的事業心,強化教師隊伍的職業責任感,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敬業樂業、勤奮進取、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的良好風尚;要不斷豐富提高師德規範,突出育人功能,當好“人師”,優化教師形象;理解教師職業,樹立教師職業道德,形成對全體學生負責、尊重每位學生的個別性和差異性的職業道德自覺。

  一個老師應具備的素養:專業知識

  教師的專業知識是教師在教師教育和教育實踐中獲得的、直接作用於教育過程的實用性知識。新世紀將對教師專業知識結構有更高的要求,不再侷限於學科知識與教育學知識的簡單組合,而應強調多層複合的結構特徵。教師專業知識主要包括學科知識、實踐知識和教育類知識。

  1.學科知識

  教師要掌握一定的“學科知識”。在當前教師普遍學歷達標的前提下,大多數教師的學科專業知識問題不大,但還是存在著與時俱進的問題,每隔一段時間知識就會老化,需要不斷充電更新。

  首先,教師應熟悉所授學科課程的基礎知識及其結構,瞭解基本的學科教學方法及其適用條件,瞭解學科教育發展史和當前發展動向;其次,教師要掌握一定的“課程知識”,即學科知識是如何體現在中小學課程中的知識。教師要理解所講授學科的課程目標和學科課程標準,形成關於課程與教學的指導思想。再次,教師還應具有“整合知識”,即除了系統的某一學科知識之外,注重與其他學科的交叉滲透,具備跨學科知識,並能夠以問題解決為中心進行整合的知識。

  2.個人知識

  教師能夠在教學實踐中形成和積累豐富的個體經驗,在教育過程中善於總結和利用個人經驗,靈活應用原理性知識,能把一般的教育教學“理論知識”與教師個人的“實踐知識”加以整合,將一般理論個性化、與具體的應用場景相適應、並與個人的個性特徵***情感、知識、觀念、價值觀等***相融合,完善個人的教育觀念。

  3.教育知識

  要做好一名教師,必要的教育知識是必須具備的。

  首先,教師應瞭解關於教育工作的原理性知識。瞭解教育發展歷史中的重要實踐,熟悉中外教育思想精華,獲得與教育教學活動相關的經驗;瞭解當代主要教育改革思想與實踐,關注反映時代需要的教育改革,討論、提出並開展適合學生實際的教育改革實踐。其次,教師還應熟悉學生個體成長的知識,理解學生的階段性、生成性以及發展的不確定性、豐富性、差異性,把握學生的個性特徵;熟悉學生群體發展的知識,把握學生之間的互動和交往;瞭解關於特殊學生髮展的知識,保證在關注普通學生的同時有針對性地對特殊學生進行教育教學。再次,教師還應形成對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解。熟悉教育教學研究的基本過程與基本方法,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規範;瞭解所教學科研究及相關學科的進展情況,結合教育教學實踐進行教育研究;學會先進的教育技術,並利用它不斷改進教學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學效果。

  一個老師應具備的素養:專業能力

  教師的專業能力是教師組織教育活動,對學生施加有目的的影響的主體“行動”能力。這些能力通過教育活動來體現並保證教育活動有效進行,主要包括:教學能力***教學設計能力、教學實施能力、教學評價能力***,組織和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1.教學能力

  在理解學科課程目標的基礎上,教師能夠針對教學內容制定教學目的,能夠根據學科課程標準選擇教育內容、開發課程資源,進行教學設計、編寫教案,理解所教學科的特點和教育意義,具有把握教材的基本能力,最終形成教學設計的能力;教師能夠依據教學目的合理選擇和運用教學方法,能夠有效開展教學活動,具備運用教育技術並將教育技術與學科課程內容進行整合的基本能力,最終形成教學實施的能力;能夠評價學生的學,評價其他教師的教育行為,並提供相關的建議,能夠對自己的教育決策、行為、能力和態度等方面進行評價與反思,具有教與學評價的基本技能與能力,以形成教學評價的能力。

  2.組織和管理能力

  教師應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管理策略,具備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在教育過程中組織與管理各種形式的學習或探究活動,調節學生行為,保證教育活動順利進行,保證學生的集體學習;教師應具備管理班級或其他學生團體的能力,如組織建設、集體活動的組織、組織的常規管理等,形成一個有利於全體學生髮展的集體,教學生依靠集體、參與集體、學會協作,保證學生的集體生活;教師應具有設計教育活動方案、組織課外活動的能力,能夠組織協調好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關係,形成教育的合力,保證學生的集體實踐。

  3.科研能力

  教師應學會在教學中研究,對自己的教學進行思考和探究,實現研究式的教學,在研究中教學;教師應具有善於觀察教育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發生的現象,勤於反思這些問題及現象背後的實質性的東西,善於總結研究,形成從教育現象中提煉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教師應具有對教育教學實踐不斷進行反思和改進的能力,具備有目的、有計劃地進行專業學習、從事廣泛學習及在實踐中進行合作性、分享性學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