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邊手抄報資料

  法律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存在就是用來規範我們的行為,從而使這個社會變得井井有條。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法在身邊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簡簡單單的諺語告訴了大家規矩的重要性。自古以來,規矩就無時無刻不在人們身邊。隨著時間的推移,規矩也在不斷變化。到了今天,規矩仍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是最大的規矩應該算是法律。

  自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推廣法家韓非子的思想時,法律漸漸了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它讓秦國興盛起來,一統天下。經過改朝換代,法律也是在發生著脫胎換骨的變化。現在,作為一個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我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完善。

  法律,簡單地說,就是立法機關制訂的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一種載體。像“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交通法;九年義務教育屬於義務教育法;懲罰惡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約束著每一個人,法律讓社會更加***、更加和諧,讓生活更加美好。但還是有不少人以各種理由,觸犯法律,甚至還企圖通過法律的漏洞佔便宜。對於這樣的人,法律會給予相應的懲罰。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見的要屬於闖紅燈了。隨時隨地都能見到闖紅燈的人。“紅燈停,綠燈行。”是三歲小孩都清楚的規矩,然而能有幾個人遵守呢?法律是嚴格的,記得前不久北京罰了兩萬闖紅燈的行人,每人10元。曾記得去惠州時每一處斑馬線都有“行人闖紅燈罰十元”的標誌。想起平時自己為了節省一點時間,闖了不知多少次紅燈,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們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詐勒索等非法行為。無論他們的手段多麼高明,都無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個時代都有違反法律規定的人,他們的下場只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不管有多大的權利,不管有多大的膽量,終究要被繩之以法。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要遵紀守法,做個正直的人。讓我們共同努力,爭取排除非法行為出現的可能,共同建立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圖一

  圖二

  圖三

  法在身邊的法律案例

  案例一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路遊戲CS後,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咖裡鑽。苦於家裡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麼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揹著書包直奔網咖,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咖,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週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後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裡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案例二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

  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

  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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