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火災撲救方法

  如果在火災初期及時滅火的話,火勢也能得到控制,減少財產的損失。接下來小編和您分享的是,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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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火災的特點

  初起火災階段是物體起火後的幾分鐘內稱為初期火災,具有燃燒面積較小,煙氣流動速度較慢,火焰輻射熱量較少的特點,及周圍物體和建築結構溫度上升較慢的特點。初期火災階段內,容易將火勢控制或撲滅。一般初期火災可使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進行撲救。

  初期火災撲救的原則

  ①先控制,後滅火;

  ②先重點,後一般;

  ③防中毒,防窒息;

  ④聽指揮,莫驚慌;

  根據物質燃燒的原理,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有隔離法,窒息法,冷卻法和抵制法四種。

  一、冷卻法:根據可燃物體發生燃燒的時候,必須達到一定的溫度條件,使用滅火器直接噴灑在燃燒物體上,使燃燒物質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當物體停止燃燒;可用水進行冷卻滅火,是撲滅火災常用的方法。一般物質起火,都可以用水來冷卻滅火。還可用水冷卻建築構件、生產裝置或容器等,以防止其受熱變形或爆炸。

  二、窒息法:根據可燃物體發生燃燒的時時候,需要充足的空氣氧條件,可採用防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內,或使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中氧的含量,使燃燒物質由於斷絕氧氣的助燃而熄滅。所謂窒 息法就是隔斷燃燒物的空氣供給。適用於撲救封閉式的空間、生產裝置裝置及容器內的火災。

  三、隔離法:根據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體的條件,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質隔離或散開,使燃燒物體停止燃燒。是常用的滅火方法。用滅火器把可燃物同空氣和熱隔離來、用泡沫滅火器滅火產生的泡沫覆蓋於燃燒液體或固體的表面,在冷卻作用的同時,把可燃物與火焰和空氣隔開等,都屬於隔離滅火法。如果把可燃物與引火源或空氣隔離開來,那麼燃燒反應就會自動中止。

  四、抑制法:使用滅火器干擾和抑制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遊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遊離基,從而到達滅火的作用。

  初期火災撲救程式和措施

  撲滅初起火災會減少火災損失,杜絕火災傷亡。火災初起階段,燃燒面積小,火勢弱,如能採取正確撲救方法,就會在災難形成之前迅速將火撲滅。據統計,以往發生的火災中有70%以上是由在場人員在火災的初起階段撲滅的。我們應該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初起火災的撲滅程式

  1先控制,後消滅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首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和擴大,然後在此基礎上一舉消滅火災。例如,燃氣管道著火後,要迅速關閉閥門,斷絕氣源,堵塞漏洞,防止氣體擴散,同時保護受火威脅的其他設施;當建築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時,應從中間適當部位控制。先控制,後消滅在滅火過程中是緊密相連,不能截然分開的。特別是對於撲救初起火災來說,控制火勢發展與消滅火災,二者沒有根本的界限,幾乎是同時進行的。應該根據火勢情況與本身力量靈活運用這一原則。

  2救人重於救火 當火場上有人受到火勢圍困,首先要作的是吧人從火場中救出來,即救人勝於救火。災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人員和火勢情況,救人和救火同時進行,但決不能因為救火而貽誤救人時機。

  3先重點,後一般在撲救初起火災時,要全面瞭解和分析火場情況,區分重點和一般。很多時候,在火場上,重點與一般是相對的,一般來說,要分清以下情況:人重於物;貴重物資重於一般物資;火勢蔓延迅猛地帶重於火勢蔓延緩慢地帶;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險的方面要重於沒有這些危險的方面;火場下風向重於火場上風向;易燃,可燃物集中區域重於這類物品較少的區域;要害部位重於非要害部位。

  4快速,準確,協調作戰火災初起愈迅速,愈準確靠近火點及早滅火,愈有利於搶在火災蔓延擴大之前控制火勢,消滅火災。協調作戰是指參見撲救火災的所有組織,個人之間的相互協作,密切配合行動。

  二、初起火災的基本撲救方法

  1隔離法拆除與火場相連的可燃,易燃建築物;或用水流水簾形成防止火勢蔓延的隔離帶,將燃燒區與未燃燒區分隔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火場內的裝置或容器內的可燃,易燃液,氣體排放,洩除,轉移至安全地帶。

  2冷卻法 使用水槍,滅火器等,將水等滅火劑噴灑到燃燒區,直接作用於燃燒物使之冷卻熄滅;將冷卻劑噴灑到與燃燒物相鄰的其他尚未燃燒的可燃物或建築物上進行冷卻,以阻止火災的蔓延。;用水冷卻建築構件,生產裝置或容器,以防止受熱變形或爆炸。 3窒息滅火法 用溼棉被,溼麻袋,石棉毯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在燃燒物表面;較密閉的房間發生火災時,封堵燃燒區的所有門窗,孔洞,阻止空氣等助燃物進入,待其氧氣消耗盡使其自行熄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