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實習生實習自我鑑定

  法學本科教學實習是我國法學本科專業唯一的專業實踐課程,因此該課程在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面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一

  首先,感謝所有為我一個月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南匯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謝謝你們!一個月的南匯法院實習,很愉快,受益匪淺!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將理論付諸實踐,讓他在自己該在的地方,他才能發光,更好的得到檢驗!抱著這樣的認識,我來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11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係,我敢於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裡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並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儘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式、簡易程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週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併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列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塗漿糊、貼封條······到最後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麼多的程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後,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塗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新增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並快樂著······

  三、離開時的不捨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捨!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一個月的實習,其中,有困惑,有感動,有迷茫也有反思。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和迷茫;而對於在實習期間關於純粹的法學理論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

  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一方面,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開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很多問題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避免資源浪費。

  短短的一個月,所學到的並不是一篇小結所能概括的,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

  篇二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10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裡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裡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裡,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路暴力、凶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小學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裡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篇三

  我實習的部門是政治部組織幹部處,政治部是一個綜合性的部門,日常事務十分龐雜。政治部下設組織幹部處、法官管理處、宣傳教育處、法官管理處、法官培訓中心。組織幹部處的工作包括:人員的調配,工資的制定,人事檔案,人事任免、推薦、考核等。由於我們是認識實習,處裡開始只交給我們一些簡單的工作。 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全院幹警的公務員登記表,主要目的是按部門分類,以一定順序裝定成冊。表面上工作很簡單,真正做起來才感到難度不小,全院380份公務員登記表,要找到指定的一份需要花一番功夫,“事倍功半”。看來簡的工作還要創造性的做,才會提高效率,節約人力,於是我先按部門整理,然後再排序,工作速度就快多了,最終我用了很少的時間順利完成了工作。

  隨著我和處里老師相互認識加深,我們的工作安排多了起來,內容各種各樣:統計工資表、分發檔案、收發傳真、打針檔案等,實習變得緊張而忙碌,對工作的態度由開始的新鮮亢奮轉入倦怠和懶惰,每天都是簡單重複的工作,逐漸產生了審美疲勞,可後來的一件事給了我的觸動特別大。一天劉科長叫我拿一疊檔案,要我去政治部辦公室蓋章,然後發到各個科室。我立即趕到辦公室找小粱***辦公室工作人員*** 說明情況,小樑面有難色,因為她馬上要出去辦公,來不及給我蓋章。我便自告奮勇把活攬過來,“你先去辦事,把章給我,我幫你蓋。”小樑忙稱謝後匆匆離開了。於是,我自己拿起政治部的印章胡亂的蓋起來。蓋完章後我按劉科長的要求把檔案下發到全院20多個科室,一趟下來,身上也冒了汗。不過總算完成了一項任務。回到組織幹部處,我把發剩下的幾份檔案交給劉科長,有些邀功似的說:“劉科長,檔案發完了,只剩下退休辦的啦,他們辦公室沒人。”劉科長笑笑說:“小李,辛苦了!”可當他拿到我給他的檔案,笑容馬上停滯了。他馬上拿起聽筒拔號,同時吩咐我說:“小李,你趕緊把發下的檔案取回來,出錯了。我跟他們打聲招呼。”我沒有說什麼,心裡感到一陣緊張,匆匆跑去收檔案。從20樓跑到3樓,真讓人難以想象我心裡不停的抱怨,怨天怨地,怨劉科長不近人情,甚至想撂攤子不幹了。但理性告訴我,檔案一定有問題,否則怎麼會輕易收回呢?我一定要堅持住,小不忍則亂大謀。憑著這種信念 ,我把100多份檔案全部收回,其中的周折真是一言難盡。因為管內勤的人員已經把檔案到自己部門下面的科室,再收回工作量就大多了,我還要對此進行解釋,表示歉意。到最後我是口乾舌燥,腿肚子直打顫。當我收回檔案並放到劉科長的辦公桌上時,劉科長才向我說明了事情的原委,原來我在使用印章時方法不對,印鑑模糊不清,字的方向各有“千秋”。劉科長還把他們以前蓋過章的檔案拿來對比。我立刻看出了錯誤,臉色刷的一下變紅了,對劉科長表示道歉。劉科長安慰我說:“不怪你,一定是小樑偷懶,讓你自己蓋的。機關裡做事最講‘認真’二字,事情不大,卻能看出一個人的工作態度。你想,如果江院長或者其他庭室的人拿到這樣的檔案,看到落款上的印鑑七扭八歪,心裡會怎麼想呢?他不會認為是你個人的失誤,他只會說你政治部工作沒做好。你說呢!”我信服地點點頭。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和工作都是簡單而重複的,我們對此會變得熟視無睹,甚至於變得麻木起來,從而失去了對工作的熱情和認真的態度,於是問題開始出現。還記得一個有趣的問題,把一頁16開的紙對摺50次的厚度是多少?有一些人對此不以為意,答日:“不過幾米而已。”可是正確的答案卻是:可以達到地球到太陽距離那麼厚。是啊,我們不應該輕視細節,抱怨生活總在重複,要相信,只要堅持目標,認認真真的做事,終有一天會達到理想的彼岸。

  當然,更重要的,司法實踐認識實習使用我對法院系統有了深入的認識。我在做完政治部的工作後經常到各個庭室去走動、訪問,瞭解他們的工作情況,比如:法官的日常工作是哪些,他們之間是如何分工,書記員又是如何開展工作的,他們需要具備哪些素質,等等。如果有開庭審理的案件,我每場必到,觀察整個庭審的過程,看法官如何斷案,欣賞律師的脣槍舌戰、縱橫捭闔。前後共旁聽了四次庭審,三件民事案件,一件行政案件。每次都有不同的收穫,不同的感受,真正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下面是我重點談談這次實習的認識:

  一、初步瞭解了法官這個職業和法官審理案件的基本方法。

  法官也屬於公務員,特殊之處在於他要具備深厚的法學功底,比較豐富的人生閱歷,一顆公平正義的良心。據我所知現在要想加入法官隊伍,基本條件是碩士學位,通過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年齡在23歲以上。可以說條件是非常苛刻的,一些中級法院公開招錄法官,卻難覓良才。

  很多人以為,法官的形象應該是手持法律之劍,懲惡揚善,定分止爭,冷漠無情的。面對紛繁複雜的外部世界,法官應該有抵禦各類紛擾的能力,不受利誘。我所見到的法官在法庭上同樣是表情嚴肅,不怒自威。但在庭下或業餘,他們和普通人一樣。法官要為人父母,為人子女,他們的內心世界十分豐富。在辦案中,他們既是有情的又是無情的,他在無情中伸張正義,在有情中彰顯人文關懷。

  那麼法官是如何斷案的呢?法官審判案件要關注兩個方面:一是案件事實,二是法律適用。法官拿到案件就好比拿到一道證明題,首先要弄清楚其中的已知條件,即案件事實。但案件事實要比證明題的已知條件複雜得多,因為案件事實是不充分的,不明確的,不像證明題的已知條件那麼一目瞭然。案件雙方當事人利益是對立的,供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都是有利於自己一方的,誰真誰假在時難以判斷。這時法官就要動用智慧和司法技巧,進行甄別、認定。將這些案件事實與從生活經驗中積累的自然法則結合起來判斷真偽, 然後把虛假的事實剔除。另一方面,要細心觀察,從當事人言談舉指中獲得證據,同時要大膽設計,鋪墊審訊條件,抽絲剝繭,讓證據從事實中暴露出來。當案件事實確定後,就要找到法律案件的法律依據。這就需要法官運用法律方法,進行推理,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

  二、對高院的部門和職能有了深入的認識。

  高院的主要職能部門有辦公室、政法部、黨委、紀檢、刑庭***三個***、民庭***三個***、立案庭***三個***、審判監督庭***三個***,還有執行局、法警總隊以及其他後勤保障部門。

  高院的受案範圍包括:***1***、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2***、下級法院審判的第一審案件。***3***、對下級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抗訴的案件。***4***人民檢察院按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高院院長由省人大選舉,副院長、庭長和審判員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免。省高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下級法院已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確有錯誤,有權提請再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審理。

  高院審理案件比中級法院、基層法院的案件要少,但他在其他方面的工作,如死刑複核、審判監督等方面的工作量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