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土地抵押借款合同

  土地抵押借款是指將土地作為擔保物用以借款的行為,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通用版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最新土地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債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年 月 日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優秀範本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