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跳高比賽

  跳高不僅是體育課上一項常見的運動,更是奧運會田徑比賽裡一個重要的專案。下面,小編帶大家去了解。

  跳高運動簡介

  跳高,是奧運會田賽比賽專案。跳高起源於古代人類在生活和勞動中越過垂直障礙的活動。現代跳高始於歐洲。18世紀末蘇格蘭已有跳高比賽,19世紀60年代開始流行於歐美國家。1827年9月26日在英國聖羅蘭.博德爾俱樂部舉行的首屆職業田徑比賽中,威爾遜***Adam Wilson***屈膝團身跳越1.575米,這是第一個有記載的世界跳高成績。跳高有跨越式、剪式、俯臥式、背越式等過杆技術,現絕大多數運動員都採用背越式。跳高橫杆可用玻璃纖維、金屬或其他適宜材料製成,長3.98~4.02米,最大重量2公斤。比賽時,運動員必須用單腳起跳,可以在規定的任一起跳高度上試跳,但第一高度只有3次試跳機會。男、女跳高分別於1896年、1928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專案。

  規則

  跳高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使用雙腳起跳;

  ②由於運動員的試跳動作致使橫杆未能停留在橫杆託上;

  ③在越過橫杆之前,身體觸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區。但如果裁判員認為運動員並沒有受益,則不應由此而判該次試跳失敗;

  ④無故延誤時限;

  ⑤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該次試跳失敗;

  ⑥試跳時,運動員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將從橫杆託上掉下的橫杆放回;

  ⑦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

  通常先分組進行及格賽,凡通過及格賽標準的選手可直接進入決賽。如達到及格標準的運動員不足12人,不足的人數按及格賽成績遞補。跳高比賽如果出現選手最好成績相等,需按以下規定評定名次:第一,出現在成績相等的高度上,試跳次數較少者名次列前;第二,如成績繼續相同,以試跳失敗次數比較少者名次在前;第三,如成績仍然相同,當涉及第一名時再進行決定名次的比賽,其餘名次並列。

  除犯規外,跳高比賽中運動員每次跳過的高度均為有效成績

  跳高橫杆可用玻璃纖維、金屬或其他適宜材料製成,長3。98~4。02米,最大重量2公斤。跳高落地區至少長5米,寬3米,助跑道長度不限,最少為15米。如果條件許可,應不短於20米,呈扇形。跳高架應有足夠的高度,須配穩定放置橫杆的橫杆託,兩立柱之間距離為4—4.04米。

  觀賽禮儀

  觀看田徑比賽,最重要的是學會怎樣為運動員鼓掌加油,這一點看似簡單,卻有很多講究在其中。一般短距離競速專案,當裁判員發出“各就各位”口令的前後幾秒鐘,賽場要保持安靜,這時觀眾就不應該再鼓掌吶喊,以免使場上運動員由於場外因素而分神。

  在一些長距離專案中,一些實力不濟的運動員會被前面的選手遠遠地拋在後面甚至被套圈,即使這樣,他們也不曾放棄而是堅持到終點。在這種情況下,觀眾應該把最熱烈的掌聲送給這些運動員。觀看跳躍專案比賽,要學會配合運動員的比賽適時地進行有節奏的助威。跳躍專案的運動員在助跑的時候,觀眾的鼓掌要有節奏,最好與運動員的步點相吻合,而且這種節奏要求是逐漸加快的。

  在這裡要重點指出的是觀看盲人比賽專案時應該注意的禮儀。在運動員比賽的過程中,不僅需要觀眾懂得規則,還要知道為運動員叫好加油的時機。例如在盲人三級跳遠的比賽中,運動員需要依靠教練員擊掌發出的聲音來判別跑進方向和起跳區域,所以在運動員準備起跑和起跳的過程中,就需要觀眾保持絕對的安靜。因為有時候就是因為外界嘈雜的環境影響了運動員辨聽引領自己的掌聲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