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裝置的規則介紹

  網球比賽是大家都熟知體育運動,那麼大家知道網球的比賽計分規則是怎樣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網球比賽的裝置,希望大家喜歡!

  網球比賽裝置介紹

  1.網球

  場上用球外部需要由紡織材料統一包裹,顏色為白色或黃色,接縫處需無縫線痕跡。

  用球的尺寸需要符合附錄一第四條中的要求***球的檢測在規則三中有具體說明***,重量要介於2盎司***56.7克***和2又1/6盎司***58.5克***之間。在從100英寸***254釐米***的高度向混凝土地面作自由落體運動時,反彈的高度應該介於53英寸***134.62釐米***和58英寸***147.32釐米***之間。當在球上施加18磅***8.165公斤***的壓力時,向內發生彈性形變應該介於0.22英寸***0.559釐米***和0.29英寸***0.737釐米***之間,壓縮後反彈形變的範圍應該介於0.315英寸***0.8釐米***和0.425英寸***1.08釐米***之間。這兩種形變資料應該是以球的三個軸測試後得到的平均值。在每一種情況下任何兩個資料之間的差異不能大於0.03英寸***0.076釐米***。

  如果在海拔4000英尺***1219米***的高度進行比賽,就需要採用另外兩種特殊用球。第一種是除彈跳高度要介於48英寸***121.92釐米***和53英寸***134.62釐米***以外,還要使球的內壓大於外部氣壓,其他方面則與上面的描述完全相同,這種球通常被稱為增壓球;第二種球除彈跳高度要在53英寸***134.62釐米***和58英寸***147.32釐米***之間外,還要使球的內壓大約等於外部的氣壓,並且能在指定的比賽場地的海拔高度保持60天以上,其他方面則與上面的描述完全相同,這種球通常被稱為零壓球或無壓球。

  所有關於球彈跳、尺寸和形變的測試,都需要符合附錄一規定。

  國際網球聯合會將對任何關於某種球或樣品是否符合上述標準,或是否可以被批准用於比賽的問題進行裁決。這種裁決有可能是國際網聯本身主動進行的行為,也可以依據所有真正感興趣的人或包括任何選手、器材生產廠商或國家網球協會,以及她們的會員的申請來進行。這類申請與裁決應該按照國際網聯的審查與聽證程式來進行。

  ***ITF說明:所有按照本網球規則進行的比賽中所使用的網球,必須列在由國際網聯頒佈的ITF官方批准用球的名單上。***

  2.網球拍

  不符合下列要求的球拍不允許在按照本規則進行的比賽中被使用:

  a. 球拍的擊球面應該是平坦的,由連線在球拍框上的拍弦組成統一規則,拍弦在交叉的地方應該是相互交織或相互結合的;

  拍弦所組成的試樣應該大體一致,中央的密度特別不能小於其它區域的密度。

  球拍的設計和穿弦應使球拍正反兩側在擊球時性質大體保持一致。

  拍線上不應有附屬物或突出物,除非該附屬物僅僅並且非常明確的是用來限制和防止拍弦磨損、撕拉或振動的,而且它的尺寸以及位置也必須是合理的。

  b.從1997年1月1日起,在職業比賽中使用的

  球拍拍框的總長度***包括拍柄***不能超過27英寸***73.66釐米***。

  從2000年1月1日起,在非職業比賽中使用的

  球拍拍框的總長度***包括拍柄***不能超過27英寸***73.66釐米***。

  在此之前,非職業比賽所使用的球拍的最大長度為32英寸***81.28釐米***。

  拍框的總寬度不能超過12又1/2英寸***31.75釐米***。

  穿弦平面的總長度不能超過15又1/2英寸***39.37釐米***,總寬度不能超過11又1/2英寸***29.21釐米***。

  c.拍框、包括拍柄都不能有附屬物和裝置,除非該附屬物僅僅並且非常明確的是用來限制和防止球拍磨損、破裂、振動或是用來調整重量分佈的,而且它的尺寸以及位置也必須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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