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遵守法制的二年級黑板報

  弘揚法制精神,促進社會和諧。那麼關於法制黑板報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法制黑板報的文字資料和圖片,希望對你有用,歡迎閱讀!

  法制黑板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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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黑板報圖片1

  法制黑板報圖片2

  法制黑板報圖片3

  法制黑板報內容1:

  1、學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2、學法以正,普法以誠,明法以精,尚法以恆。

  3、誠信是生活的通行證,法治是社會的安全網。

  4、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制觀念,弘揚法治精神。

  5、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6、與法同行,成長有保障。

  7、淨化青少年成長環境,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8、學法用法,做遵紀守法好少年!

  9、人生道路千萬條,學法用法第一條。

  10、學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學不懂,迷失方向。

  11、宣傳行政強制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12、開展“六五”普法,建設法制校園。

  13、學法懂法源自一點一滴,守法用法始於一言一行。

  14、深入開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質。

  15、以人為本營造和諧,以法為準彰顯公正。

  16、讀書明理,普法醫愚,守法律己,和諧添彩!

  17、學法護法者智,違法亂法者愚。

  18、依法治校,法育未來!

  19、學法讓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會更和諧。

  20、弘揚法制精神,構建和諧校園。

  法制黑板報內容2:

  戀愛不成凶手 殺人殘忍領重刑

  案情再現

  楊麗、蘇平、黃偉均系在校學生。被告人蘇平與同學楊麗戀愛,遭楊的母親王某某反對,遂懷恨在心,邀約被告人黃偉欲行報復。二人攜長、短刀各一把,看到楊麗回家後,蘇平打電話將楊麗騙至同學家。隨後,蘇、黃二人以借雨傘為由進入楊麗家中,用攜帶長刀、短刀刺殺楊麗的母親王某某數十刀,致王死亡。二人將王的屍體藏於樓頂處的一紙箱內後逃離現場。

  法院經過不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被告人蘇平和黃偉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情節惡劣。鑑於二被告人作案時未滿16週歲,應當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照我國《刑法》和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分別判處蘇平、黃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蘇平、黃偉的法定代理人共同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51050元。

  案例警示

  一個早戀的中學生,遭到女方父母的反對便走上報復殺人的犯罪道路,留給我們許多深痛的反思。透視這一犯罪案例,使人震驚,發人深醒。青少年如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戀愛觀是青少年走好人生關鍵一步的重要保證。

  中學生的早戀問題,是一個不容迴避的客觀事實。中學生由於自己還未完成學業,還不能成為社會自食其力、獨立的人。學習知識、考試競爭的壓力還十分沉重,加上社會閱歷還不夠,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還在形成之中,因此,陷入早戀而不能自拔,將會嚴重影響學習,影響成長,從長遠來說,也將影響早戀雙方情感的發展,反對子女過早談戀愛,教育子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戀愛觀是家長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時候,父母的規勸如有不注重方法的地方,年輕人應從“可憐天下父母心”的角度來體會父母、師長對自己的一片深情厚望,節制自己的行為,更不能以身試法,把握自己在學生階段的首要任務,處理好感情交流,處理好學習,理解父母的教誨,讓中學時光留下美好的回憶。否則,釀製的可能是一輩子品不完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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