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的種類

  藥品說明書是載明藥品的重要資訊的法定檔案,是選用藥品的法定指南,那你知道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OTC和處方藥

  藥品分類管理是根據藥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則,依其品種、規格、適應症及給藥途經不同,對藥分別按處方藥和“OTC”進行管理。這種分類有著嚴格的法規、管理制度 並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藥理作用大、治療較重病症、容易產生不良反應的各類藥品規定為處方藥,患者只能在醫生的指導下方可使用。

  處方藥

  處方藥是醫生為幫助病患者的病症在臨 床上用藥的主體。所以開此類藥的醫生必須有醫師的職業資質,而病患者須在醫生的監護指導下購買、使用。非處方藥則是方便消費者自我保健,用於快速、有效地緩解輕微病症的藥品,不需要請醫生來開處方,可以自行判斷、選擇購買和使用。

  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主要包括感冒藥、止咳藥、鎮 痛藥、助消化藥、抗胃酸藥、維生素類、驅蟲藥、滋補藥、通便藥、外用藥、避孕藥、護膚藥等。被列入非處方藥的藥物,一般都經過較長時間的全面考察,具有如下諸多優點: 具有確切療效,毒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便於貯存等

  藥品說明書的重要意義

  藥品說明書是藥品情況說明重要來源之一,也是醫師、藥師、護師和病人治療用藥時的科學依據,還是藥品生產、供應部門向醫藥衛生人員和人民群眾宣傳介紹藥品特性、指導合理、安全用藥和普及醫藥知識的主要媒介。我國對藥品說明書的規定包括:藥品名稱、結構式及分子式***製劑應當附主要成分***、作用與用途、用法與用量***毒劇藥品應有極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包裝***規格、含量***、有效期貯藏、生產企業、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等項內容。

  醫師·護士等應根據說明書內容綜合考慮患者病情給予服藥指導。同時不鼓勵患者自行治療,當患者自行服藥治療時,應選擇對應病症的藥物,並嚴格遵照說明書的用法及用量服藥,以不超過最大用量為原則。

  藥品說明書的現行說明書規範

  《藥品說明書和標籤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4號***於2006年3月10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製品說明書規範細則》規定了說明書的具體格式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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