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一年離職年假可以休幾天

  每個職工都是有享受年假的權利,那離職年假怎麼辦?工作滿一年的年假是有多少天的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工作滿一年離職年假休幾天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離職年假未休的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這是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受到保護的,不容侵犯。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職工享受年假的條件

  1、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的規定,員工只要符合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

  2、 “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規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覆函,“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員工一入職當年度雖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當年度年休假。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按工作年限計算。

  3、勞務派遣單位的職工符合此條規定條件的,享受年休假。

  4、船員的年休假按照《船員條例》執行,不適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5、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適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3倍工資的規定。

  6、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職工帶薪年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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