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入職工資怎麼發

  找到工作後,入職時間是月底,公司會發工資嗎,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月底入職工資是怎麼計算的的內容,歡迎閱讀。

  月底入職工資計算辦法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會按照你的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

  工資,就是員工的薪資,它是處於固定工作關係中的員工所應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單位依據法律的規定或者行業規定,或者是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的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公司也應該按照你的出勤天數給你計發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部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月計薪天數要按照21.75計算,即“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以,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就是日工資×出勤天數。

  因此,不論新老員工在算工資的時候還得注意幾點:

  1、月應發工資的計算公式應為:日工資標準×具體工作日

  2、有缺勤的情況,當月工資是日工資×出勤天數,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錢

  其他工資計算方法: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月工資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費計算:月工資收入÷21.75×200%

  綜上所述,新員工入職流程主要包括員工正式報道、入職手續辦理、入職培訓以及員工試用期,最後是轉正評估。關於月底入職工資怎麼計算的問題,我們知道,員工入職的當月的工資等於其出勤的天數乘以月工資的數額。若是我們在實際的過程中,沒有領到當月工資,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維權。

  新員工入職流程

  ***一***新員工未報到之前:

  1、招聘專員確認新員工報到日期;

  2、通知新員工在報到之前來公司明確報到需注意事項:所需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建行卡以及其他須知;

  3、通知人事專員新員工報到日期,人事專員準備好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所需表單。

  ***二***新員工正式報到:***入職手續辦理***

  1、新員工提交所需資料***學歷證明、建行卡***,人事專員影印員工入職所需資料;

  2、確認新員工的工牌製作及餐卡辦理。

  3、帶新員工到其所在部門,介紹給其直接領導。

  4、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員工守則》,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

  5、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路瞭解進一步情況。

  6、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巡籤;

  7、更新員工花名冊;

  8、將新員工加入集團通訊錄。

  ***三***員工所在部門辦理:

  1、部門確認座位、辦公用品、辦公電話;

  2、部門直接領導為其入職引導人,帶領參觀部門,介紹部門情況、部門人員。

  3、由直接經理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4、部門應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並表示歡迎。

  ***四***新員工入職培訓:

  人力資源部主管、培訓專員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企業發展歷程、企業文化與理念、各項制度等。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儘快進入工作角色;

  ***五***新員工試用期:

  1、招聘專員跟進,進行面談;

  2、進行員工試用期評估。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六***新員工轉正: 轉正評估:

  1、轉正是對員工的一次工作評估的機會,也是公司優化人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轉正對員工來說是一種肯定與認可,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可以為員工提供一次重新認識自己及工作的機會,幫助員工自我提高。

  3、一般員工的轉正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行政部進行審批並辦理有關手續。

  4、新員工工作滿實習期時,由人力行政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入職簽訂保密協議合法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簽訂競業協議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首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可以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的,並受法律的保護。

  但是,競業禁止不能是終身的,而是有期限的。而且,保密期間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因為禁業而使勞動者遭受一定的損失補償。***補償費用由雙方約定***

  競業禁止,又稱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為了保護自身的商業祕密,禁止員工在離職後的一定期限內就職於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同時向其支付補償金的協議。

  競業禁止的補償數額和競業禁止的期限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非常主要的兩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