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前提出離職工資怎麼算

  在公司呆久了,總會有想要離職的時候,但是離職也要遵守一些規則,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離職申請的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員工提前提出離職工資計算方法

  1、員工辭職,單位應該正常計算員工工資,足額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以提出辭職而減少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2、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到期可辦理離職手續。單位不得以此剋扣員工工資。

  3、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離職前的注意情況

  員工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公司這樣規定,合同中有的,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是有效的,單位這樣做,沒有什麼問題。

  不過現在既然單位已經讓你寫了交接單,而且與新來的也做了交接,還有你自己和經理的簽字,那樣的情況,單位是不應該再扣發你的一個月的工資,還是和企業好好協商為好,人性化處理比較好。如果單位堅決不同意,你的社會保險關係也不能順利轉移,新單位也不能為你辦理社會保險,那樣就留下許多麻煩。你最好和新的入職單位溝通一下, 晚一點去上班了,如果新老單位都不同意,你可以憑你和原來單位辦理的交接單***有經理的簽字的***去勞動部門申請協商處理一下, 應該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