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原因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是什麼?有什麼理由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解讀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1:相同或近似商標

  商標申請的過程中,最常見的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註冊商標存在整體或部分近似或跨類別近似。比如“澳麗”與“奧麗”。另外,判定商標是否近似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商標局一人審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同樣的商標,有人認為近似,有人就認為不近似。

  2:缺乏顯著性特徵

  商標法實質把商標和該商標所指定的具體商品、服務專案進行了區分,比如“堅果”屬於31類“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小類,如果用在第31類,就為缺乏顯著性特徵。但是“堅果”商標可以註冊在第9類,用於手機的商標。看看羅永浩的“堅果”手機吧。

  3:違法禁用性條款

  禁止可能導致政治、經濟、文化不良影響的商標獲得註冊和使用,通過防止公眾發生混淆誤認,從而保護社會的公共利益。比如,某服務機構申請註冊含有“BEIJING”字樣的圖片商標,被商標審查機構予以駁回,理由為“該商標文字中的BEIJING是北京市名稱,屬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申請被駁回怎麼辦

  如果商標被駁回,商標總局會下達《商標駁回通知書》,申請人首先應當看駁回的理由是什麼,再考慮是否做駁回複審。

  如果申請人的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是,與他人在先申請的商標相同。那駁回複審的成功率幾乎為0。如果在先申請人確實系搶注,那也應當將在先申請人的商標申請異議或爭議處理,才有必要做駁回複審。所以對於這種原因被駁回的商標,不建議再做駁回複審。

  如果申請人的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是違反某強制性規定。則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由於商標審查員很多,商標規則也有其自的侷限性,且審查員也有主觀性,因此有的商標被駁回是有必要做駁回複審的。

  在認定可以做駁回複審時,應當可以舉出大量的類似案例。如:被駁回的原因是由於具有顯著性,那就應當將類似的商標在多個類別被批准的案例一一列出,將二者的共性與區別之處加以說明。

  商標複審的型別有哪些

  ***1***商標異議複審:指當事人對商標局的商標異議裁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3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2***商標駁回複審: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商標註冊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依據商標法第32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依法裁決的案件;

  ***3***商標撤銷複審:指當事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規定依職權主動撤銷註冊商標或對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的撤銷請求做出是否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並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裁決的案件。

  商標駁回複審的程式是什麼

  駁回商標複審,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

  申請商標駁回複審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複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複審的書件:

  ①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②《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③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④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⑤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⑥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4***評審規費:申請複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複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代理費根據案件情況確定。

  ***5***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