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複審注意什麼

  商標駁回複審一般需要注意什麼問題?有什麼地方是要注意的?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1、商標複審申請以郵寄方式收發文的,其15天覆審時限的計算,分別將當地郵局收到信函和發出信函的郵戳日期,視為當事人收到和發出的日期;郵戳不清或者沒有郵戳的,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發文標註的日期順延20天視為當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商標複審申請的日期上溯20天視為當事人發出的日期。

  當事人或商標代理組織提交商標複審書件時,應提供商標局郵寄的信封,以便計算當事人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的日期。

  2、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複審申請,共複審時限從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書所標註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國際局發文日期的,則以商標局發給國際局的駁回商標通知書所標註的日期起算。

  3、當事人申請商標複審事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費用應有申請人交付。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

  4、由於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複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不進行時限審查,而在收到正式複審書件時一併進行時限審查。超過法定時限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

  辦理商標駁回複審準備哪些材料

  辦理駁回複審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1、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首頁***,委託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託書 ;

  2、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3、商標局駁回通知書及其附件***原件***;

  注:複審準備的具體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回蓋公章***;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企業簡介;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企業最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影印件;企業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影印件;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商標駁回複審的程式是什麼

  駁回商標複審,是指商標註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後,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

  申請商標駁回複審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複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複審的書件:

  ①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②《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③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④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⑤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⑥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4***評審規費:申請複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複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代理費根據案件情況確定。

  ***5***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商標駁回複審費用是多少

  評審規費:申請複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複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代理費:每個代理組織的代理費不一樣,一般是在三千到五千之間。

  解讀商標被駁回的原因

  1:相同或近似商標

  商標申請的過程中,最常見的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註冊商標存在整體或部分近似或跨類別近似。比如“澳麗”與“奧麗”。另外,判定商標是否近似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商標局一人審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同樣的商標,有人認為近似,有人就認為不近似。

  2:缺乏顯著性特徵

  商標法實質把商標和該商標所指定的具體商品、服務專案進行了區分,比如“堅果”屬於31類“未加工的水果及乾果”小類,如果用在第31類,就為缺乏顯著性特徵。但是“堅果”商標可以註冊在第9類,用於手機的商標。看看羅永浩的“堅果”手機吧。

  3:違法禁用性條款

  禁止可能導致政治、經濟、文化不良影響的商標獲得註冊和使用,通過防止公眾發生混淆誤認,從而保護社會的公共利益。比如,某服務機構申請註冊含有“BEIJING”字樣的圖片商標,被商標審查機構予以駁回,理由為“該商標文字中的BEIJING是北京市名稱,屬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