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黑板報圖片

  我們大家要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把安全生產作為頭等大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黑板報,希望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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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企業安全生產的黑板報相關資料1

  1. 火災隱患,溺水喪生,安全第一,生活之本。

  2. 逞一時之勇,得一世之悔。

  3.處罰違章不留情,看似無情最深情。

  4.道路牽著你我他,安全繫著千萬家。

  5.高高興興上班***學***,平平安安回家。

  6.麗水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7. 過馬路,不要急。紅燈停,綠燈行。做個平安小市民。

  8. 預防校園侵害,建立平安校園。

  9. 安全兩字很重要,不能忘記也不能丟。萬一你把它忘了,災難就降臨在你身上。

  10. 可愛的城市,平安的一天,兩者的結合,就是幸福的。

  11. 紅燈停,綠燈行,安全處處伴我行。

  12.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創造平安校園,生活在平安的藍天下。

  13. 從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必要交通安全知識,確保安全。

  14. 工作平安,休息平安,衣食住行都平安。

  15. 交通安全要記住,莫用生命來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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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科學發展,經濟向好,裝置先進,人命值錢,按理說人們應該更加珍惜生命,更加註重安全生產,但是事實給我們帶來的卻是完全不同的答案。如礦山安全事故一發再發,先是大家把目光盯住那些資質不全的小煤窯,到後來國營大煤礦也接二連三地加入進來了,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可惡性事故就是剎不住車,看來,經濟發展與搞好安全生產有時並不全是正比例關係

  。如何牢固確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企業的安全工作,筆者認為,必須上下同心,講究科學,與時俱進,以人為本,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真正做到把搞好企業的安全生產變為全體員工的自覺行為和自我責任。下面筆者結合安全生產管理的實踐,談一些個人的膚淺體會。

  一、抓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必須從嚴

  安全生產嚴是愛,鬆是害,這個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又似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近幾年來,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訓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就是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從嚴。曾不止一次地聽到有違章肇事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滿,也不止一次聽到安管幹部抱怨對有些違章現象難以按章處罰。這就帶來一個問題,操作規程每一條、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訓換來的,規章制度是大家舉手通過後定下來的,為什麼到執行時會出現埋怨情緒,為什麼在生產現場“三違”現象還是經常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和認識程度遠遠不夠,我們強調的是抓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必須從嚴,而不單單是出了事故處罰從嚴。

  我們單位是一個以港口裝卸、倉儲為主的物流企業,員工從事的大都是苦、髒、累工作,在生產一線,完成進出貨物的物流量目前主要依靠勞務工來完成,而勞務工由於他們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機會較少,許多人安全生產意識比較淡薄,作業過程中“三違”現象經常出現,管嚴了工效不高或者乾脆走人不願幹;如果睜一眼、閉一眼那是對員工、對企業、對社會不負責任,也許今天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後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裡”這樣的教訓實在是太多,我們不能非得從自己身上得到教訓不可,這樣的代價太大。因此,抓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必須從嚴,必須包括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檢查從嚴、整改隱患從嚴、最後才是處罰從嚴。一個企業,如果對待安全生產能夠從法律的高度來要求自己、約束自己,在必要的物質基礎上滿足對安全生產的技術保障,加上平時能夠一以貫之地保持嚴格的管理和嚴肅認真的態度,這樣堅持數年,在全體員工中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那麼,對違章行為處罰時的“不滿”情緒自然就沒有市場,安管員在嚴格執法時阻力也必然大大減小。因此只有在指導思想上從嚴,才會有組織結構上的嚴密、規章制度上的嚴格、工作作風上的嚴謹,而這一切也是我們安全生產的基本保證。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簡單化

  企業的規章制度一般都經過幾上幾下的討論,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有些重要規章還需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應該說這些規章制度有其實施的群眾基礎,但在實際生活中為什麼還有這麼多違章現象發生呢?反思的結論是我們的教育、宣傳和管理不到位。今年5月份,我們公司的安全巡查員在作業現場發現有違章操作的行為,當即進行制止,但該操作人員對違章超吊行為不以為然,繼續作業,在巡查員的強烈制止下,便採取“停止作業”的行為來對抗。公司領導及時趕到現場,將違章超吊的危害性和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的道理對當事人員進行耐心的宣傳和教育,但這4名勞務派遣工仍一意孤行,繼續以“停工不做”來要挾,其理由是我們出門打工,講的是掙錢。當時作業現場生產正忙,客戶在等著裝貨,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領導當即與拒不糾正違章行為的有關人員解除了勞務合作關係,由科室和後勤人員組成一支特別裝卸隊伍,確保當天排隊等待裝貨的十幾輛車能夠正常作業,維護企業的信譽。該事件的發生和處理結果,讓大家看到了公司領導處罰違章的決心。但這件事也給我們帶來的反思,為什麼違章現象屢禁不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有些同志把管理上嚴格與工作方法的簡單化等同起來了。在這種簡單化的觀念支配下,以為搞管理訂一個制度就行,有問題開個會發個通知便完事,出了事情搞個處理決定,扣點獎金處罰一下就了結。把規章制度當作一柄尚方寶劍,遇到違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劍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嚴格、認真了。而事實上,制度只能是一種約束,員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約束,但作為管理者應該明白自己的職責不僅是“管”,還必須“理”。“理”就是以規章制度為依據,把企業內部上下、左右、縱橫等各方面協調起來,理順關係,使企業這個機器圍繞一個目標運轉。說“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這比簡單地給一個處分,給一定經濟處罰要複雜得多,這就需要我們注入極大的耐心,花費更多的功夫,應該說這也是我們管理者應該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產這個問題上,“嚴管”並不是我們的目的,而是要把與此相關的一切工作納入規範和制度的軌道,從而達到事先預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這一點,僅有行政手段是不夠的,這不僅是作為安全管理物件的人的思想情感紛繁多樣,還因為安全管理的內容本身也複雜多變,這一點在我們港口物流企業尤為明顯,所以我們在強調安全管理從嚴的時候,決不能因此而導致工作方法的簡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