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請書範文6篇_更改姓名申請書範文

  生活中我們大家都是非常重視名字的,可以對名字進行更改,改名要寫申請書,怎麼寫呢?本文是小編整理的改名申請書範文,僅供參考。

  改名申請書範文1

  公安局 分局、 派出所戶籍科:

  本人兒子/女兒戶籍地址北京市 區 號,現用名 ,男/女, 族,20 xx年 月 日出生於北京市 醫院婦產科***附《出生證》影印件***。由於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後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後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為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後的姓名為 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週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週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為切!

  謝謝。

  申請人:

  父親: 母親:

  日期: 日期:

  改名申請書範文2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男,漢族,於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現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派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並沒有考慮到孩子名字與同姓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也相同;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小學一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特向貴派提請將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XXX肯請貴派予以批准我為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範文3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有我兒黃*****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7月5日出生於**市婦幼保健院***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M****影印件***。由於當時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況,容易引起混淆,給正常的生活、入學帶來許多不便,現正式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黃**的申請,望予變更登記。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身份證號:44********

  母親:******身份證號:44********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範文4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 族, 日生,身份證號:。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 姓名為 的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小學 年級,一直使用的是 這個名字,為了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懇請貴所予以批准我 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範文5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知道,我這一申請會給貴單位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贛州市藍天世紀幼兒園工作,辦暫住證已用我所要改為的名字***xxx***,而與我現身份證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望同意為切!

  此致

敬禮

  申請人:zhuna

  20xx年x月x日

  改名申請書範文6

  申請日期:××年×月×日

  當事人原用姓名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與當事人關係

  本人當事人之父母聯絡電話

  擬改用姓名

  法令依據

  姓名條例第×條第×項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條款,請準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七、因長期錯誤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遺忘者。

  八、因出國等原因需要更改者。

  附繳證件

  一、戶籍部

  二、同意書

  三、證明檔案

  申請人國內戶籍地址

  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