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備案材料

  商標許可備案的材料有哪些?商標許可備案一般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許可備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關於商標許可備案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備案費用,下面做詳細介紹:

  ***一***填寫《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一份。無代理的,必須由許可人在申請書上加蓋公章或簽字;有代理的,許可人須在委託書上簽字蓋章。

  ***二***許可合同副本或是經過公正過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影印件一份。

  ***三***通過代理機構代理的,須附送一份《商標代理委託書》申請人直接申請,未經代理的,需另外提交許可人證件影印件***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四***許可使用菸草商標的,須附送被許可人《菸草生產許可證》、《菸草經營許可證》影印件。

  ***五***繳納備案費300元。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備案歸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備案歸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六***合同文字為外文的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

  ***七***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證影印件***這項不是必須的***。

  同時辦理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在其他備案申請中可提交合同影印件,並標註許可合同副本原件所在的卷號。

  同時辦理通過一份合同許可多個被許可人使用一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被許可人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在其他備案申請中提交合同影印件,並標註許可合同副本所在的卷號。

  商標在先使用權的行使方式

  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服務商標繼續使用問題的通知》第6條第三款規定:“繼續使用與註冊人的使用發生實際混淆,造成消費者誤認的,繼續使用人應當在使用服務商標時,增加地理名稱標誌,以便於與註冊人使用的服務商標相區別”。

  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防止消費者發生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混淆,商標註冊人有權要求在先使用人在使用其商標時,加上適當的標示以有別於註冊商標。如果不能加上適當標示,在先使用人不得繼續使用其商標。

  商標許可合同備案注意事項

  1、許可人必須是註冊商標所有人,被許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手續由許可人辦理。

  3、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商標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4、通過一份合同許可多個被許可人使用一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當按照被許可人的數量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但可以只報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

  5、在許可人與被許可人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如果雙方約定了被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的內容,或者許可人向被許可人單獨出具了允許再許可的授權書,被許可人就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許可人的註冊商標。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的備案程式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程式相同。再許可合同備案後,商標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許可人為再許可人。

  6、商標註冊人變更註冊人名義及商標辦理續展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時,只要隨備案材料提交商標局受理通知書及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等證明檔案,即可以變更後的註冊人名義辦理備案。

  7、商標轉讓申請未經商標局核准時,不能以受讓人名義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8、對不符合要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許可人予以補正。許可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後連同補正通知書一併通過郵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標局。

  9、依法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旦按照約定時間和條件生效,即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備案,對合同本身法律效力並無影響。但是,如果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時,明確約定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經商標局備案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則未備案的合同應當不具有法律效力。

  10、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在雙方簽訂終止協議或法院及仲裁機關做出終止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由許可人郵寄或者直接報送商標局備案。

  1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標公告》上,主要刊登內容為:商標註冊號、商標、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名義、許可使用商品、許可使用期限等。

  12、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什麼是商標獨佔使用許可

  即指商標註冊人在其商標專用權範圍內,僅將該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並在合同規定的時空內,商標註冊人自己也放棄該商標使用權,這種許可稱為商標的獨佔使用許可。獨佔使用許可的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可以作為商標權利人以自己的名義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