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可以撤銷嗎_撤銷委託公證書程式

  在公證處公證了一些檔案,事後後悔了,可以去撤銷嗎,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公證書可以撤銷嗎的內容,歡迎閱讀。

  公證書可以撤銷

  公證書撤銷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相關規定,即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第四十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應該在《公證程式規則》第六十一條規定的“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

  因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同時,公證機構在審查、核實中也存在過失,導致錯誤發生的,由於錯誤發生是由於公證申請人的故意所致,因此,公證申請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而公證機構也應當對其相應的過錯,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於公證申請人因疏忽或者認識錯誤,提供了錯誤材料,而公證機構因過失未盡到審查、核實義務,而作出錯誤公證,給當事人民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公證申請人和公證機構的過錯程度,分別判定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證機構與公證申請人惡意串通,作出錯誤的公證文書的,公證機構與公證申請人應當對損害承擔連帶責任。利害關係人在訴訟中明確表示放棄對公證申請人的訴訟請求的,公證機構對公證申請人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公證機構和公證申請人之間的責任份額不明確的,認定為各半承擔責任。

  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但能證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複查的期限自公證書出具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複查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載明申請人認為公證書存在的錯誤及其理由,提出撤銷或者更正公證書的具體要求,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範圍內行使。

  撤銷委託公證書程式

  1、委託人只要帶著自己的身份證件,帶著當時的委託公證書的原件或者影印件***如果都沒有,能提供出公證書號也可以***到公證書,找當時受理的公證員辦理撤消就可以了。

  2、撤消後建議將撤消的情況通知原公證書可能用到的相關的辦事部門。

  公證效力

  1、公證當事人無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辦理公證時公證員必須問清當事人是否在訂立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會將協議給雙方看,如果一方不識字,可以由公證員念給他聽,並且在公證存檔的談話筆錄中寫明。

  2.法院沒有權利解除公證,只有採納與不採納,撤消公證書只有本公證機構和司法局有權撤消

  如果你的親戚想撤消本公證書,得先爭得對方的同意,一起到公證處說明情況,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到當地司法局公管處申請.

  3.贈予自己財產與他人,無須他人同意。對依法辦理的房屋贈予公證,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高於其他一般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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