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更改需要怎樣的手續流程

  每個公司和企業都有自己的章程,而公司章程想要申請更改需要很嚴格的流程的。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章程變更流程,希望能幫到你們。

  公司章程變更流程

  1、提議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建議。董事會是公司經營的決策機構,對公司經營情況以及章程的執行和變化情況較為了解,能夠對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積極意義的建議。根據《公司法》第47條和109條的規定,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關公司發展的大局,不得以會間的臨時動議提出。如果董事會怠於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股東可以提出修改提議。並且在董事會不主持和召集股東***大***會情況下,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以及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以及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大會。

  2、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股東。

  公司章程修改屬於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事項。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負責通知義務的主體,一般是董事會。但是在監事會或者股東召集和主持股東 ***大***會時,則由其通知。

  3、股東***大***會決議。

  一般情況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改屬於股東***大***會的法定職權。我國公司法第38條和100條規定了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的職權。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但是,有些情況下公司章程修改並不需要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對公司章程的此項修改不需要再由股東會表決。

  4、種類股股東的同意。

  根據《公司法》第13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和其他種類的股票。當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種類股股東的利益時,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章程修改需要經過種類股股東同意這一程式。

  5、特定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需報主管機關批准。

  6、特定章程變更事項的公告。

  章程變更事項屬於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資訊,按規定予以公告。比如經營範圍是章程必須記載事項,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應當予以公告。《證券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應當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變更登記。

  公司章程變更後,公司董事會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公司章程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

  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是指章程中必須予以記載的、不可缺少的事項,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項或任何一項記載不合法,就會可能導致整個章程的無效和章程內容的瑕疵,對於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我國新公司法在25條和82都有具體的規定:

  新《公司法》25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2*** 公司經營範圍;

  ***3*** 公司註冊資本;

  ***4***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 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新《公司法》82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應當記載的事項包括: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範圍;

  ***3***公司設立方式;

  ***4***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5***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6***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9***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12***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1、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約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必須遵守並執行公司章程。根據公司章程,公司對股東負有義務。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東的權利與利益,股東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對公司提起訴訟。

  2、公司章程使股東受約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章,每一個股東,無論是參與公司初始章程制訂的股東,還是以後因認購或受讓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對其均產生契約的約束力,股東必須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並對公司負有義務。股東違反這一義務,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其提出訴訟。但應當注意的是,股東只是以股東成員身份受到公司約束,如果股東是以其他的身份與公司發生關係,則公司不能依據公司章程對股東主張權利。

  3、公司章程使股東相互之間受約束

  公司章程一般被視為已構成股東之間的契約關係,使股東相互之間負有義務,因此,如果一個股東的權利因另一個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個人義務而受到侵犯,則該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另一個提出權利請求。但應當注意,股東提出權利請求的依據應當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而不是股東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係。如果股東違反對公司的義務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則其他股東不能對股東直接提出權利請求,而只能通過公司或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4、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受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