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人際關係理論

  近年來,兒童、青少年的人際交往問題日益受到廣大家長和教師的關注。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兒童人際關係之親子關係的發展

  親子關係是兒童與父母之間建立的一種人際關係。它是在家庭生活中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嬰兒大約在六個月以後,與父母建立了一種穩定的親子關係,嬰兒便形成了依戀。依戀是兒童與其父母之間的一種感情聯絡、紐帶或持久關係,是一種內在的心理狀態或情感狀態。這種依戀促進了父母與兒童之間的親密性和接近性。一旦依戀形成,兒童就以各種方式對待依戀物件,如經常接觸他們、一起玩樂、做遊戲,更為重要的是,依戀物件能給兒童提供一種安全感。疲倦或緊張的兒童會靠近其依戀物件,並且在感情上表現出更大的寬慰,與依戀物件在一起時表現出愉悅和輕鬆。

  小學兒童與父母的關係處在共同控制階段。小學兒童的人際交往逐漸豐富起來,與同伴的交往也明顯增多,與父母的關係從依賴開始走向自主,從對成人權威的完全信服到開始表現富有批判性的懷疑和思考,但小學兒童與父母仍然保持著親密的關係,他們對父母仍然懷有深厚的依戀的感情。與父母的關係在其發展上仍起著重要的作用。父母對兒童的溫情、鼓勵、支援、期望、傾聽及對兒童多講道理、少用懲罰等行為特徵,都對兒童社會性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父母具有較強的社會交往能力,並且關心兒童的社會交往,讓兒童參與家庭中某些事情的決策,為他們提供交往的機會等都會促進兒童社會交往能力的發展;父母通過榜樣作用、強化和約束,培養兒童形成為社會所接受的行為方式,發展兒童的親社會行為;父母參與學校活動的程度和水平、父母與兒童的交往的質量、父母的期望和觀念等都與兒童的認知發展水平及學業成績等存在密切關係。

  與此同時,父母對兒童的發展也具有消極影響。親子之間也存在非安全型的依戀關係,如父母拒絕兒童、對兒童反應的敏感性較低等,都會導致兒童在行為及情感發展方面的問題,出現攻擊行為及反社會行為等問題行為。

  兒童人際關係之同伴關係與友誼的發展

  同伴關係是年齡相同或相近的兒童之間的一種共同活動並相互協作的關係,是兒童除父母、教師及親屬以外的另一重要的社會關係。同伴交往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的一種重要手段。一般說來,兒童與成人的交往關係是不平等的,主要是照顧者、教育者與被照顧者、被教育者之間的關係。與之相比,同伴交往更加平等、互惠和自由。這種新型的人際關係為兒童的社會性發展提供了全新的體驗和探索,從而更有利於其社會交際能力和社會判斷力的發展。

  在小學兒童生活中,有組織的團體即班集體。剛入學的兒童,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班集體觀念和意識。到一年級下學期,初步形成了集體觀念和集體意識。二年級時已能明確地意識到自己是班集體中的一員,能逐步把集體的需要轉化為自己的需要,把班集體的榮譽當做自己的榮譽,服從集體的要求,完成集體所交給的任務,與此同時,班集體內部成員也逐漸分化,一部分各方面表現較好的兒童開始嶄露頭角,成為班集體的重要支柱和教師的得力助手,另一部分兒童則成為班裡的基本群眾。到了中、高年級,班集體的組織形式日益鞏固和加強,兒童的集體意識日益提高,初步懂得了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並能自覺服從集體的要求,維護集體的利益。

  兒童人際關係之師生關係的發展

  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的增加和社會經驗的豐富,兒童對教師的認識和態度均有不同程度的發展和變化,即師生關係的特點隨著兒童年齡的變化而變化,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

  剛入學的兒童,幾乎都對教師充滿了崇拜和敬畏,教師在兒童的心目中是絕對的權威,教師要求他們做到的一切,他們幾乎都無條件地服從,教師的要求甚至比家長的話更有效果。有關調查發現,84%的小學兒童***低年級小學兒童為100%***認為要聽教師的話。並且,常以教師的是非標準為自己的是非標準。在這個時期,師生關係比較平穩,兒童對教師的絕對服從心理有助於他們很快學習、掌握學校生活的基本要求。

  從三年級開始,隨著同伴之間交往的增多,特別是隨著年齡增長,兒童的獨立性和評價能力也隨之增長,兒童無條件信賴、服從教師的程度有所下降,他們對教師的態度開始變化,開始對教師作出評價,對不同的教師也表現出不同的喜好,對於滿意的教師表現出親近,並報以積極反應,對於不滿意的教師表現出疏遠或反抗。如同樣是批評,如果來自於自己喜歡的教師,則會感到內疚、羞愧;如果來自於自己不喜歡的教師,則會引起反感和不滿。在這個時期,師生關係中出現了不平穩狀態,教師的權威地位開始受到挑戰。

  建立這種理想的親密型的師生關係,要求教師要建立正確的學生觀,尊重、熱愛學生,承認個別差異;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改善師生心理環境,無條件地接受學生並對學生有移情性的理解,學會賞識、激勵和寬容,善於向學生表現自己良好的期望;加強自身修養,保持平和心境並掌握褒貶技術;恰當使用權力,用權要合法、合理、合情。